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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重庆市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时任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区委副书记郑维收受房地产开发商的巨额贿赂。随即,经市纪委调查并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最终查清了王政、郑维以及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2007年底,王政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郑维、陈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
三名厅级领导干部,在功成名就之后是如何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
■ 王政:从1万元到966万元
和很多落马的贪官一样,47岁的王政也有一个苦难的童年。他8岁时父亲去世,全靠母亲拉扯他和弟弟长大。为贴补家用,王政打过零工、下过苦力,品尝了生活的艰辛。恢复高考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靠着政府的助学金完成了学业。大学毕业,王政进入一家国营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并从普通技术员做到高级工程师,多次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进入政府规划部门工作后,他又从一个普通办事员干起,最后当上了局长。
在沙坪坝区担任规划办主任后,随着与房地产开发商们来往的增多,在享受了开发商精心安排的奢侈生活后,王政渐渐心理失衡。正如他在悔过书中写的那样,“总认为自己为社会、为人民做了很多事,但收获却很少”,尤其是当他发现自己稍微“调整”一下规划就能使开发商获取上千万元的利润时,他觉得,不为自己“捞点”真是太亏了。
2001年4月,开发商李某宴请王政,请求王政帮忙协调,加快办理自己购买土地的手续,并塞给他1万元钱。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王政收下了“第一笔”受贿款。随后,王政的贪欲便愈演愈烈。他在悔过书中写到:“从收受一套次品茶具都要激动半天,到大笔现金犹豫再三,到最后来者不拒,再之后就达到忘我的状态。”
2002年上半年,时任沙坪坝区规划分局局长的王政在自己的办公室收下了开发商薛某送的人民币80万元。随后,他又收下重庆某知名楼盘开发商送的市值180余万元的两间商铺。2003年底,已任渝中区副区长的王政在家中收受开发商谭某送的人民币75万元。2007年初,他又收受开发商李某人民币70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4月至2007年6月,王政34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6万余元。
据王政交待,由于收受了大量贿赂,他心里非常害怕,于是,不断用酒精和美女麻醉自己,先后与多名女性有过不正当性关系。
■ 郑维:用退小礼金掩盖大受贿
郑维的人生阅历非常丰富,扛枪、当工人、站柜台,还在政法战线工作过多年。最终,他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渝中区纪委书记、区委副书记。
熟知法律的他很清楚腐化堕落的后果,因而为官之初,他比较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抓好辖区内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在干群中有着不错的口碑。
然而,随着官位的升迁,看着身边的朋友过着富裕甚至奢侈的生活,郑维的内心渐渐发生变化。与王政及开发商朋友的接触,更使郑维的内心受到莫大的冲击。他和王政同在沙坪坝区任职时就是好友。王政对这位分管纪检工作、对自己有监督制约关系、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职能的“大哥”照顾有加,有好吃好喝好玩的,都不忘把“大哥”带上。于是,郑维逐渐在众人的吹捧、谄媚中感受到为官的“快乐”,对开发商们一掷千金的生活充满了羡慕,渐渐对自己有权无钱的现状感到不满。
2002年6月,重庆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某找到郑维,希望郑维能帮忙促成政府选购其开发的楼盘作办公楼一事。郑维知道捞钱的机会来了。他想方设法促成此事。事后,郑维欣然收下韩某的5万元“感谢费”。
尝到甜头的郑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据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郑维先后10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20万元。
与法律打过多年交道的郑维明白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他企图通过赌博来麻醉自己,但恐惧却与日俱增。
2007年6月的一天,郑维发现自己放在办公室的10万元贿赂款不翼而飞,却根本不敢报案。同时,怀着侥幸心理的郑维一边收钱,一边千方百计掩盖自己的罪行。对于自认收得不稳当的9万元,郑维主动退给行贿人,并上交给纪委1万元。他企图用退小额礼金的手法,来掩盖其大肆受贿的真相。
■ 陈明:从“四不收”到胃口大开
41岁的陈明年富力强,正处在干事业的黄金年龄。科班出生的他从事了多年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因勤奋好学、熟悉业务、业绩突出,年仅31岁就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先后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处长、处长。
在领导和同事眼中,陈明为人低调、工作勤勉、业务能力强;在家人眼里,陈明孝顺父母、极有家庭责任感——每天,他都会抽出时间扶着年迈的父母到小区散步;周末,他尽量在家陪妻子、孩子,从不在外面拈花惹草。在每次干部民主测评中,陈明的得票都非常高。然而,刚刚升任沙坪坝区副区长不久,陈明便栽了,让熟悉他的人不禁扼腕叹息……
在规划部门工作之初,陈明是非常自律的人,第一次参加一个规划方面的会议得了5元钱的会务费,陈明回来后就上交给科长,曾被同事笑言“太老实”。因多次拒收礼金,开发商也曾戏称陈明为“沙漠中的绿洲”。
和王政等人一样,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随着与开发商交往的增多,想到自己为他们办了那么多事仍很清贫,陈明的心理失衡了。他逐渐开始收受一些金额不大的红包、礼品,并给自己定了一个“四不收”原则:即金额大的不收、社会上“口碑”不好的人不收、不熟悉的人不收、提过分要求违背原则的不收。
但,闸门一旦打开,所谓的“防线”哪能挡住“欲望”这“洪水猛兽”?
2001年10月,陈明对某公司开发的旧城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修改方案等方面给予关照、支持,帮助其顺利通过规划选址审查。之后他向该公司低价购买了一间门面,就此拉开其受贿的帷幕。后来,陈明又让该公司向其父低价出售了104.77的门面一间,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0.288万元,低于市场价20.096万元。
此外,陈明还大肆收受一些开发商送的现金及其他珍贵物品。据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10月至2007年6月,陈明非法收受开发商所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6.443万元。
■ 贪官悔过,警示为官者不要步后尘
王政、郑维、陈明落入法网后,对自己的过去和所犯罪行追悔莫及。
王政:我悔、我恨,我悔不该树立了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以至于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我恨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辜负了含辛茹苦的母亲……我悲、我哀,我悲不能再为社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热血和技能,我哀我使善良的妻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审)走上了违法违纪的路,我哀我不能为年迈的母亲送终守灵……我悟、我醒,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愿成为反面典型,以警示后人……
郑维:今天正好是中秋节。此时此情,我才真正感受到中秋月圆、人圆、家圆的真正意义。没有什么能比自由更宝贵,没有什么能比家庭团圆更宝贵,没有什么能比跟亲人在一起更宝贵。而我,由于没有去做一个清官,失去了这些宝贵的东西,我感到非常的后悔。如果,我還有机会,我一定要紧紧抓住它,再也不让它失去。
陈明:夜深人静,心绪难平,往事不堪回首。夜夜噩梦中醒来犹如隔世。想着年少时,班级野炊活动中忘交半斤米,父亲斥责的眼光下羞耻的警醒;到青年时,勤奋读书,在中学毕业自我鉴定中,满怀激情写下“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立志报效社会”的誓言。在壮年时,肩负组织的信任和责任,正可实现自己报效社会志向的当口,我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冲击下迷失了自己……想着自己的行为给党和政府造成的危害及恶劣的社会影响,我感到自己罪有应得……也相信我的案例,一定会教育挽救更多的干部,珍惜机会,努力为党、为人民做好工作。
■ 从王政窝案说开去……
近年来,火红的房市让房地产商获取了巨额财富,也让一些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的官员暴富起来。王政、郑维、陈明就是三个在房地产开发中落马的厅级领导干部。
从三人的悔过书中可以看出,为官之初,三人也告诫自己不要搞攀比、不要拉帮结派、不要贪污受贿,然而,当他们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不要”逐渐变成了“应该”:我帮了人家的忙,收一点感谢费也是应该的;我辛苦奋斗多年才坐上这个位置,谋一点个人利益也是应该的;我比别人能干得多,也辛苦得多,多得一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他们觉得,权力不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而是自己挣来的。既然是自己挣的,既然是属于自己的,那当然要为自己谋取利益。
权力观失衡,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理想信念的丧失,是三人腐化堕落的根本内因。同时,行政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管理不规范也是造成三名厅级干部蜕变的原因之一。
从此案可以看出,个别部门、个别领导手中的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导致王政等三人腐败的重要原因。如对按照相关规定必须交纳的各项费用,王政大笔一挥,批给相关部门,上千万的工资保障金和项目保证金就得以少交或缓交。同时,在房地产项目审批中,制度及规定的不完善和管理的不规范,也给王政等人腐败创造了有利条件。比如,虽然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容积率的调整有规定和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一定灵活性,王政等人才钻了空子。
三“厅官”的落马,表明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同时,1月14日,王政的妻子,重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原主席、党组书记罗静虹,被重庆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起公诉。3月4日,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宣判:罗静虹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对于加大打击贪污、受贿犯罪具有标本意义。以往腐败犯罪的官员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即使犯罪被发现,只要财产转移了,那么也是“苦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如今,贪官的家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将加大官员进行腐败犯罪的成本,从而减少腐败犯罪发生的几率。
(图:无牙子)
三名厅级领导干部,在功成名就之后是如何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
■ 王政:从1万元到966万元
和很多落马的贪官一样,47岁的王政也有一个苦难的童年。他8岁时父亲去世,全靠母亲拉扯他和弟弟长大。为贴补家用,王政打过零工、下过苦力,品尝了生活的艰辛。恢复高考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靠着政府的助学金完成了学业。大学毕业,王政进入一家国营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并从普通技术员做到高级工程师,多次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进入政府规划部门工作后,他又从一个普通办事员干起,最后当上了局长。
在沙坪坝区担任规划办主任后,随着与房地产开发商们来往的增多,在享受了开发商精心安排的奢侈生活后,王政渐渐心理失衡。正如他在悔过书中写的那样,“总认为自己为社会、为人民做了很多事,但收获却很少”,尤其是当他发现自己稍微“调整”一下规划就能使开发商获取上千万元的利润时,他觉得,不为自己“捞点”真是太亏了。
2001年4月,开发商李某宴请王政,请求王政帮忙协调,加快办理自己购买土地的手续,并塞给他1万元钱。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王政收下了“第一笔”受贿款。随后,王政的贪欲便愈演愈烈。他在悔过书中写到:“从收受一套次品茶具都要激动半天,到大笔现金犹豫再三,到最后来者不拒,再之后就达到忘我的状态。”
2002年上半年,时任沙坪坝区规划分局局长的王政在自己的办公室收下了开发商薛某送的人民币80万元。随后,他又收下重庆某知名楼盘开发商送的市值180余万元的两间商铺。2003年底,已任渝中区副区长的王政在家中收受开发商谭某送的人民币75万元。2007年初,他又收受开发商李某人民币70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4月至2007年6月,王政34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6万余元。
据王政交待,由于收受了大量贿赂,他心里非常害怕,于是,不断用酒精和美女麻醉自己,先后与多名女性有过不正当性关系。
■ 郑维:用退小礼金掩盖大受贿
郑维的人生阅历非常丰富,扛枪、当工人、站柜台,还在政法战线工作过多年。最终,他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渝中区纪委书记、区委副书记。
熟知法律的他很清楚腐化堕落的后果,因而为官之初,他比较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抓好辖区内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在干群中有着不错的口碑。
然而,随着官位的升迁,看着身边的朋友过着富裕甚至奢侈的生活,郑维的内心渐渐发生变化。与王政及开发商朋友的接触,更使郑维的内心受到莫大的冲击。他和王政同在沙坪坝区任职时就是好友。王政对这位分管纪检工作、对自己有监督制约关系、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职能的“大哥”照顾有加,有好吃好喝好玩的,都不忘把“大哥”带上。于是,郑维逐渐在众人的吹捧、谄媚中感受到为官的“快乐”,对开发商们一掷千金的生活充满了羡慕,渐渐对自己有权无钱的现状感到不满。
2002年6月,重庆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某找到郑维,希望郑维能帮忙促成政府选购其开发的楼盘作办公楼一事。郑维知道捞钱的机会来了。他想方设法促成此事。事后,郑维欣然收下韩某的5万元“感谢费”。
尝到甜头的郑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据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郑维先后10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20万元。
与法律打过多年交道的郑维明白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他企图通过赌博来麻醉自己,但恐惧却与日俱增。
2007年6月的一天,郑维发现自己放在办公室的10万元贿赂款不翼而飞,却根本不敢报案。同时,怀着侥幸心理的郑维一边收钱,一边千方百计掩盖自己的罪行。对于自认收得不稳当的9万元,郑维主动退给行贿人,并上交给纪委1万元。他企图用退小额礼金的手法,来掩盖其大肆受贿的真相。
■ 陈明:从“四不收”到胃口大开
41岁的陈明年富力强,正处在干事业的黄金年龄。科班出生的他从事了多年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因勤奋好学、熟悉业务、业绩突出,年仅31岁就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先后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处长、处长。
在领导和同事眼中,陈明为人低调、工作勤勉、业务能力强;在家人眼里,陈明孝顺父母、极有家庭责任感——每天,他都会抽出时间扶着年迈的父母到小区散步;周末,他尽量在家陪妻子、孩子,从不在外面拈花惹草。在每次干部民主测评中,陈明的得票都非常高。然而,刚刚升任沙坪坝区副区长不久,陈明便栽了,让熟悉他的人不禁扼腕叹息……
在规划部门工作之初,陈明是非常自律的人,第一次参加一个规划方面的会议得了5元钱的会务费,陈明回来后就上交给科长,曾被同事笑言“太老实”。因多次拒收礼金,开发商也曾戏称陈明为“沙漠中的绿洲”。
和王政等人一样,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随着与开发商交往的增多,想到自己为他们办了那么多事仍很清贫,陈明的心理失衡了。他逐渐开始收受一些金额不大的红包、礼品,并给自己定了一个“四不收”原则:即金额大的不收、社会上“口碑”不好的人不收、不熟悉的人不收、提过分要求违背原则的不收。
但,闸门一旦打开,所谓的“防线”哪能挡住“欲望”这“洪水猛兽”?
2001年10月,陈明对某公司开发的旧城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修改方案等方面给予关照、支持,帮助其顺利通过规划选址审查。之后他向该公司低价购买了一间门面,就此拉开其受贿的帷幕。后来,陈明又让该公司向其父低价出售了104.77的门面一间,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0.288万元,低于市场价20.096万元。
此外,陈明还大肆收受一些开发商送的现金及其他珍贵物品。据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10月至2007年6月,陈明非法收受开发商所送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6.443万元。
■ 贪官悔过,警示为官者不要步后尘
王政、郑维、陈明落入法网后,对自己的过去和所犯罪行追悔莫及。
王政:我悔、我恨,我悔不该树立了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以至于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我恨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辜负了含辛茹苦的母亲……我悲、我哀,我悲不能再为社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热血和技能,我哀我使善良的妻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审)走上了违法违纪的路,我哀我不能为年迈的母亲送终守灵……我悟、我醒,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愿成为反面典型,以警示后人……
郑维:今天正好是中秋节。此时此情,我才真正感受到中秋月圆、人圆、家圆的真正意义。没有什么能比自由更宝贵,没有什么能比家庭团圆更宝贵,没有什么能比跟亲人在一起更宝贵。而我,由于没有去做一个清官,失去了这些宝贵的东西,我感到非常的后悔。如果,我還有机会,我一定要紧紧抓住它,再也不让它失去。
陈明:夜深人静,心绪难平,往事不堪回首。夜夜噩梦中醒来犹如隔世。想着年少时,班级野炊活动中忘交半斤米,父亲斥责的眼光下羞耻的警醒;到青年时,勤奋读书,在中学毕业自我鉴定中,满怀激情写下“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立志报效社会”的誓言。在壮年时,肩负组织的信任和责任,正可实现自己报效社会志向的当口,我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冲击下迷失了自己……想着自己的行为给党和政府造成的危害及恶劣的社会影响,我感到自己罪有应得……也相信我的案例,一定会教育挽救更多的干部,珍惜机会,努力为党、为人民做好工作。
■ 从王政窝案说开去……
近年来,火红的房市让房地产商获取了巨额财富,也让一些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的官员暴富起来。王政、郑维、陈明就是三个在房地产开发中落马的厅级领导干部。
从三人的悔过书中可以看出,为官之初,三人也告诫自己不要搞攀比、不要拉帮结派、不要贪污受贿,然而,当他们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不要”逐渐变成了“应该”:我帮了人家的忙,收一点感谢费也是应该的;我辛苦奋斗多年才坐上这个位置,谋一点个人利益也是应该的;我比别人能干得多,也辛苦得多,多得一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他们觉得,权力不是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而是自己挣来的。既然是自己挣的,既然是属于自己的,那当然要为自己谋取利益。
权力观失衡,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理想信念的丧失,是三人腐化堕落的根本内因。同时,行政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管理不规范也是造成三名厅级干部蜕变的原因之一。
从此案可以看出,个别部门、个别领导手中的行政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尤其是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导致王政等三人腐败的重要原因。如对按照相关规定必须交纳的各项费用,王政大笔一挥,批给相关部门,上千万的工资保障金和项目保证金就得以少交或缓交。同时,在房地产项目审批中,制度及规定的不完善和管理的不规范,也给王政等人腐败创造了有利条件。比如,虽然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容积率的调整有规定和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一定灵活性,王政等人才钻了空子。
三“厅官”的落马,表明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同时,1月14日,王政的妻子,重庆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原主席、党组书记罗静虹,被重庆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起公诉。3月4日,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宣判:罗静虹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对于加大打击贪污、受贿犯罪具有标本意义。以往腐败犯罪的官员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即使犯罪被发现,只要财产转移了,那么也是“苦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如今,贪官的家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将加大官员进行腐败犯罪的成本,从而减少腐败犯罪发生的几率。
(图:无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