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来自安徽省工商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14日,安徽省内资企业年报率69.21%,外资企业年报率86.9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6.1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75.76%。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年报制度取代年检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