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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医疗记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规范,使电子病历的应用得到了法律的保障[1]。院外急救(Pre-hospital care)行业也希望借助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实现以患者诊疗信息为主线,通过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嵌入医学知识库和相关规范,将医嘱、病史、护理记录等医疗护理等活动信息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实行前馈控制、在线监控、实时预警、及时提醒医生和管理人员防止偏差的发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