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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干部任后监督,一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监督法实施以后,滁州市琅琊区人大常委会把对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监督.由过去的述职评议调整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针对评议往往抓不住重点、质量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践,研究总结经验。在2012年5月通过了《琅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点评办法》,使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力地提高了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