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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稳中求进作为基本工作方针,自觉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紧抓住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上积极作为。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高度警觉“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制度防火墙,严肃查处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形成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良好政治生态。
从实践来看,党的作风建设并非一日之功,存在“一抓就好,一放就松”的怪圈,顶风违纪行为依然存在。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红灯”,铁律禁令刹“四风”。以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为契机,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查处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重申纪律规定狠刹“四风”,防止“反弹”,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形成“头雁效应”,切实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注重盯节点,多举措治“节日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各类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群众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防治“节日病”。
坚持铁面执纪,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十种表现”,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中卫市聚焦扶贫领域,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挖细查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开展“五必进五必问五必查”“五查五抓”活动,建立信访“直通车”、扶贫执纪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县(区)乡(镇)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机制,对重点问题实行提级查办、直查直纠、复查复核,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打出了惩治“小贪蝇腐”的“组合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以赶考的精神状态,担当尽责,实干有为,持续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积极作为,下更大功夫。加大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存在腐败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通报曝光一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三年后脱贫摘帽“毕业考”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稳中求进既是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是重要的工作方法,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遵循规律的科学态度。在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方针,关键是要察形见势,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度,在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在把握好时度效、把握发展趋势中奋发有为,以稳扎稳打、实实在在的成效,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持以“四种形态”作为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重要遵循。立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五谈两会一报告”机制,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作用,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联合司法机关,加大对行受贿人员的查处力度,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代价,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斩断腐败的“灰色链条”,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消除党内政治隐患,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一旦出现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的问题,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坚决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使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这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方法论。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同时要健全制度规定,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注重加强廉洁教育,特别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实现一手惩、一手治,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向、同步、同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如何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持续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难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增强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发展,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范流程、健全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完善纪法贯通机制、法法衔接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健全执纪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形成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衔接、有序对接机制,使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优势互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制度,严防“灯下黑”。
稳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职能横向、纵向延伸,既是实现监察全覆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的现实需要。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延伸,向乡镇(街道)延伸,賦予监察职能职责,着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强化实践锻炼、凝聚工作合力。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政治生态护林者、主体责任督促者、遵纪守法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做好多重角色的转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意识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担负的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
(作者系中卫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章 立
强化政治建设,着力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紧抓住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上积极作为。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高度警觉“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制度防火墙,严肃查处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形成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日常盯关键,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从实践来看,党的作风建设并非一日之功,存在“一抓就好,一放就松”的怪圈,顶风违纪行为依然存在。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红灯”,铁律禁令刹“四风”。以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为契机,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查处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重申纪律规定狠刹“四风”,防止“反弹”,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形成“头雁效应”,切实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注重盯节点,多举措治“节日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各类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群众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防治“节日病”。
坚持铁面执纪,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十种表现”,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聚焦扶贫领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中卫市聚焦扶贫领域,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挖细查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开展“五必进五必问五必查”“五查五抓”活动,建立信访“直通车”、扶贫执纪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县(区)乡(镇)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机制,对重点问题实行提级查办、直查直纠、复查复核,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打出了惩治“小贪蝇腐”的“组合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以赶考的精神状态,担当尽责,实干有为,持续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积极作为,下更大功夫。加大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存在腐败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通报曝光一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三年后脱贫摘帽“毕业考”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坚持稳中求进,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稳中求进既是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是重要的工作方法,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遵循规律的科学态度。在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方针,关键是要察形见势,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度,在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在把握好时度效、把握发展趋势中奋发有为,以稳扎稳打、实实在在的成效,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持以“四种形态”作为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重要遵循。立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五谈两会一报告”机制,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作用,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联合司法机关,加大对行受贿人员的查处力度,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代价,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斩断腐败的“灰色链条”,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消除党内政治隐患,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一旦出现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的问题,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切实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坚决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使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这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方法论。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同时要健全制度规定,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注重加强廉洁教育,特别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实现一手惩、一手治,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向、同步、同进。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如何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持续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难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增强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发展,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范流程、健全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完善纪法贯通机制、法法衔接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健全执纪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形成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衔接、有序对接机制,使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优势互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制度,严防“灯下黑”。
稳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职能横向、纵向延伸,既是实现监察全覆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的现实需要。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延伸,向乡镇(街道)延伸,賦予监察职能职责,着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强化实践锻炼、凝聚工作合力。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政治生态护林者、主体责任督促者、遵纪守法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做好多重角色的转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意识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担负的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
(作者系中卫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