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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地方政府在制度供给机制上由效率主义向正义内核转变.由政府主导的单一主体向以政府为主的多元主体转变,由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向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转变,由非制度化、非规范化的制度供给方式向制度化、规范化的供给方式转变:这些变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在中央政府积极引导下,努力克服原有意识形态的惯性影响及路径依赖作用,减轻预期成本的约束,增强民间制度需求的实现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