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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是:粗放用地现象普遍存在,旧城改造存量建设用地大量闲置,农民建房用地管理难度大,土地利用与城镇发展规划衔接不到位等。我们必须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改粗放利用土地为集约利用土地,将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挖潜上来,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