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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知作为证据法的一项重要规则,在各国民事审判中被广泛运用,并起到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作用.我国对于司法认知的立法与研究同外国相比差距很大.通过对两大法系司法认知范围进行比较,以便对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主要是突破司法认知范围的传统分类,从司法认知的属性上将其分为必须认知和可以认知两类,明确司法认知的具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