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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马克思对于经济范畴,既着重研究质的规定性,又十分注意量的规定性问题;在研究资本主义地租这个十分复杂的范畴时,尤其是如此。长期以来,我们经济学界一般尚能注意级差地租的量的规定;但对于绝对地租的量,特别是在总地租中如何对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进行计量的问题就缺乏分析。本文着重说明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