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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对南京市江北新区江浦街道新河社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社会保障方面的调查,发现农民土地流转后的社会保障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居住问题、就业问题、生活保障及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结合我国关于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其他地区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解决的经验,对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四方面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究,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土地流转 社会保障 探究 调查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基本保障和依托,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社会保障存在哪些问题?他们的后顾之忧是什么?在农村社会实践活动中,笔者带着这些问题组织并参与了对南京市江北新区江浦街道新河社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社会保障方面的调查,结合我国关于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其他地区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解决的经验,对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究。
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河社区土地流转的现状及调查结果
江浦街道新河社区隶属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共有9个居民小组。我们利用两天的时间调查走访了三十二户农民家庭。我们分别调查了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调查数据表明,江北新区在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在调查的32户中共有6(18.75%)户农户分别通过以地换补偿、12户(37.5%)农户通过以地换保的土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土地流转,但仍有14户(43.75%)农民依靠种地。调查中发现社会保障问题主要集中在居住、就业、养老、医疗四方面,他们对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也主要集中在这四个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居住问题。江北新区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手段是以政府征地为主,发展江北新区,推进城镇化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了宅基地或住宅拆迁,所以首先要解决居住问题,主要办法是购买商品房,但农民本身收入不高,拆迁的补偿费用较低,加上目前城市商品房价格高,一般的工薪阶层买房都有一定的困难,失地农民光靠拆迁的补偿费用去购房确实困难,即使能交得起首付款,也没有能力去按时交还按揭贷款。如果买不起商品房,如何解决居住问题?
2.就业问题。长期以来,土地承担着农民的生活保障,是农民的主要就业渠道。土地流转后,农民没有自己的土地,就等于失去了工作,就必須要有适合农民的工作,但农民与城镇居民相比,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缺少相关的职业技能及专业技术,而且失地农民的年龄偏高,再次就业的难度就更加大。这就导致了他们在求职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其生存面临巨大的考验。另外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工作岗位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失地农民要想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就相当困难,只有少部分的失地农民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3.生活保障及养老问题。土地流转前,农民的生活保障及养老主要依靠土地,但土地流转后,农民虽然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一定的补偿,但无稳定持续的收入,无法解决生活和养老问题。城市居民有养老保险及退休工资,养老有保障,但农民在土地流转后,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退休工资,农村养老保险保障少,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很重要。
4.医疗问题。在广大的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较为突出,重大疾病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就是一场大的灾难。土地流转后,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疾病问题也是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农民的养老保险较城市居民低,加之家庭经济收入少,如何保障土地流转之后失地农民的医疗问题也是至关重要。
三、解决措施
1.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针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住房问题可以借鉴重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采取宅基地换住房。九龙坡区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城市化住宅小区,村民的城市化住宅按照成本价出售给农民,农民原有的住宅拆迁款加上土地出让金基本上可以换购城市化住宅。用自家的农村宅基地换取城市里的商品房,首先解决了农民居住的问题,同时城市的商品房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升值可以带来可观的利润,如果宅基地多,能换取多套商品房,农民一般乐于接受。2006年4月起,天津、四川、浙江等五省市获得批准成为第一批试点,拉开了宅基地换房实践探索的序幕。经历了十年的探索,天津市“华明镇”试点脱颖而出,不仅开展最早,规模最大。还出台了《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实践。
2.政府部门应该协助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土地流转后农民最担心的问题是就业问题,就是将土地流转出去能否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首先政府部门应该组织针对性的技能培训,结合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不仅要教会其技能,还要让他们学会创业。通过专门的培训,使失地农民有一技之长,从而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其次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及创业平台,为失地农民的就业提供更多机会,并为其创业创造条件。另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非常重要,让找不到工作的失地农民,能够利用社会保障体系化解农民失业的问题。
3.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养老保险制度。在土地没有流转之前,土地一直是农民生活最低生活的重要保障,依靠种地的收入来保障自己的各种生活需求,但在土地流转之后,这一最低生活保障不复存在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去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采取承包地换社保的方法,农民用自己的承包的农村土地换取城市社保,同时将因为土地流转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之中,针对特殊人群,比如那些因为土地流转而失去土地的老年人、残疾人等 ,必须予以最低生活保障。对于那些土地流转之后进入城市生活的或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应该纳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社保基金,可以从土地流转收益中专门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补贴。同时做好养老保险的宣传及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工作,让失地农民切实感受到养老保险的益处。如此才能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养老保险制度。
4.健全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土地流转前,农民主要依靠土地的收入及农村合作医疗解决看病问题,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如何解决看病问题显得非常重要,重大疾病的医治费用也是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因此必须健全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农村多采用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人员报销比例较城市居民比例低,建议政府部门能让失地农民参加城市居民医保,享受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障,另外可以考虑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来经费,为失地农民投保一份大病保险,以避免失地农民因为大病而致贫或返贫。
四、结语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土地承担了农民的生活、就业、养老 、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功能。土地流转后,作为农民最后保障的土地没有了,农民的居住、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均出现了新的问题,政府部门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去解决失地农民的上述困难,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的衣、食、住、行、工作及健康保障,使广大失地农民能安居乐业。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及城市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丽丽.农村土地流转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J].农业经济,2016(2):82-83.
[2]郎大鹏.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思考[J].农业经济,2016(9):78-80.
[3]吴胜杰.统筹城乡改革“九龙坡模式”的经验与启示[J].城乡统筹与农村改革,2010(3):38-45.
[4]林昕.“宅基地换安置房”下的农民保护探析[J].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68-72.
[5]孙瑞.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调查及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7(27):57-58.
[6]李梦明.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助推土地流转[J].农业经济,2015(6):40-42.
作者简介:孙瑞(2000—)男。江苏省南京市人。在读高中生。
关键词:土地流转 社会保障 探究 调查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基本保障和依托,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社会保障存在哪些问题?他们的后顾之忧是什么?在农村社会实践活动中,笔者带着这些问题组织并参与了对南京市江北新区江浦街道新河社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社会保障方面的调查,结合我国关于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其他地区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解决的经验,对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究。
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河社区土地流转的现状及调查结果
江浦街道新河社区隶属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共有9个居民小组。我们利用两天的时间调查走访了三十二户农民家庭。我们分别调查了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调查数据表明,江北新区在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在调查的32户中共有6(18.75%)户农户分别通过以地换补偿、12户(37.5%)农户通过以地换保的土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土地流转,但仍有14户(43.75%)农民依靠种地。调查中发现社会保障问题主要集中在居住、就业、养老、医疗四方面,他们对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也主要集中在这四个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居住问题。江北新区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手段是以政府征地为主,发展江北新区,推进城镇化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了宅基地或住宅拆迁,所以首先要解决居住问题,主要办法是购买商品房,但农民本身收入不高,拆迁的补偿费用较低,加上目前城市商品房价格高,一般的工薪阶层买房都有一定的困难,失地农民光靠拆迁的补偿费用去购房确实困难,即使能交得起首付款,也没有能力去按时交还按揭贷款。如果买不起商品房,如何解决居住问题?
2.就业问题。长期以来,土地承担着农民的生活保障,是农民的主要就业渠道。土地流转后,农民没有自己的土地,就等于失去了工作,就必須要有适合农民的工作,但农民与城镇居民相比,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缺少相关的职业技能及专业技术,而且失地农民的年龄偏高,再次就业的难度就更加大。这就导致了他们在求职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其生存面临巨大的考验。另外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工作岗位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失地农民要想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就相当困难,只有少部分的失地农民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3.生活保障及养老问题。土地流转前,农民的生活保障及养老主要依靠土地,但土地流转后,农民虽然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一定的补偿,但无稳定持续的收入,无法解决生活和养老问题。城市居民有养老保险及退休工资,养老有保障,但农民在土地流转后,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退休工资,农村养老保险保障少,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很重要。
4.医疗问题。在广大的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较为突出,重大疾病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就是一场大的灾难。土地流转后,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疾病问题也是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农民的养老保险较城市居民低,加之家庭经济收入少,如何保障土地流转之后失地农民的医疗问题也是至关重要。
三、解决措施
1.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针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住房问题可以借鉴重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采取宅基地换住房。九龙坡区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城市化住宅小区,村民的城市化住宅按照成本价出售给农民,农民原有的住宅拆迁款加上土地出让金基本上可以换购城市化住宅。用自家的农村宅基地换取城市里的商品房,首先解决了农民居住的问题,同时城市的商品房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升值可以带来可观的利润,如果宅基地多,能换取多套商品房,农民一般乐于接受。2006年4月起,天津、四川、浙江等五省市获得批准成为第一批试点,拉开了宅基地换房实践探索的序幕。经历了十年的探索,天津市“华明镇”试点脱颖而出,不仅开展最早,规模最大。还出台了《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实践。
2.政府部门应该协助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土地流转后农民最担心的问题是就业问题,就是将土地流转出去能否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首先政府部门应该组织针对性的技能培训,结合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不仅要教会其技能,还要让他们学会创业。通过专门的培训,使失地农民有一技之长,从而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其次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及创业平台,为失地农民的就业提供更多机会,并为其创业创造条件。另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非常重要,让找不到工作的失地农民,能够利用社会保障体系化解农民失业的问题。
3.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养老保险制度。在土地没有流转之前,土地一直是农民生活最低生活的重要保障,依靠种地的收入来保障自己的各种生活需求,但在土地流转之后,这一最低生活保障不复存在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去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采取承包地换社保的方法,农民用自己的承包的农村土地换取城市社保,同时将因为土地流转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之中,针对特殊人群,比如那些因为土地流转而失去土地的老年人、残疾人等 ,必须予以最低生活保障。对于那些土地流转之后进入城市生活的或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应该纳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社保基金,可以从土地流转收益中专门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补贴。同时做好养老保险的宣传及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工作,让失地农民切实感受到养老保险的益处。如此才能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养老保险制度。
4.健全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土地流转前,农民主要依靠土地的收入及农村合作医疗解决看病问题,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如何解决看病问题显得非常重要,重大疾病的医治费用也是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因此必须健全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农村多采用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人员报销比例较城市居民比例低,建议政府部门能让失地农民参加城市居民医保,享受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障,另外可以考虑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来经费,为失地农民投保一份大病保险,以避免失地农民因为大病而致贫或返贫。
四、结语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土地承担了农民的生活、就业、养老 、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功能。土地流转后,作为农民最后保障的土地没有了,农民的居住、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均出现了新的问题,政府部门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去解决失地农民的上述困难,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的衣、食、住、行、工作及健康保障,使广大失地农民能安居乐业。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及城市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丽丽.农村土地流转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J].农业经济,2016(2):82-83.
[2]郎大鹏.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思考[J].农业经济,2016(9):78-80.
[3]吴胜杰.统筹城乡改革“九龙坡模式”的经验与启示[J].城乡统筹与农村改革,2010(3):38-45.
[4]林昕.“宅基地换安置房”下的农民保护探析[J].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68-72.
[5]孙瑞.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调查及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7(27):57-58.
[6]李梦明.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助推土地流转[J].农业经济,2015(6):40-42.
作者简介:孙瑞(2000—)男。江苏省南京市人。在读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