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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员工特别是高管持股成为热议。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称,“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混合所有制和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鼓励员工持股,这也是对劳动价值的最好认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只有实现员工持股,承认人力资本价值的企业才是好企业”。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说:“在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下,管理层持股对企业改制之后或者是混合之后的持续成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2014年内部下发指导意见,决定开展所属四级公司制企业骨干人员持股工作。中国中冶董事长国文清今年3月表示,公司考虑将率先在子企业或者三级公司中进行员工持股改革尝试。目前国企高管持股甚至被认为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必要举措,对此我是要泼冷水的,特别是其很可能带来新一轮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先看公平性。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假如一个发展比较好的国企搞经营层持股或者全员持股,那为什么其他人就不能持股呢?这对其他股东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经营者真的很有本事,为什么不离开国企到外面自己创业,而要留在国企这个平台?因为这个平台很重要、很有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有属性,有隐含的国家信誉、担保,这对企业经营是很大的好处;第二,受惠于是国企,公司会有很多发展机会包括政策性业务甚至是垄断性业务,这也是非国企没有的。所以,让国企高管持股,很缺乏公平性,是一种国资流失。
同时,员工持股未必能搞好国企,甚至面临较大的国资流失风险。大概1998—2005年,很多国企通过量化历年的未分配利润、工资结余,成立了若干职工持股会。后来,国资委把这些持股会都清理掉了。当年国资委叫停职工持股、MBO是有道理的。因为,整体上,这些员工持股的公司是附着在国企母公司身上的寄生虫,把母公司好的业务转移到他们持股的公司,国企变壳公司了。曾经,江苏的某家省属国企是一个高度职工持股的企业,后来清理了一部分员工持股,但清理得不彻底。这个国企的一些业务员自己成立公司,和国企同业竞争,但国企并没有禁止。后来这个国企负债累累,倒闭了。这个案例最大的教训就是,搞员工持股,容易把母公司空壳化,从而造成国资流失。一直以来,国资监管对此难以到位。
国企搞员工持股不是新鲜事,曾经问题不少,需要有新的思路、方法去有效规范,但现在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之际,需严防新一轮的国资流失风险,特别是搞员工持股。
同时给民企提个醒。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提出来之后,一些民企主动找国企“混”,民企要当心“西装进来,短裤出去”的风险。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称,“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混合所有制和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鼓励员工持股,这也是对劳动价值的最好认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只有实现员工持股,承认人力资本价值的企业才是好企业”。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说:“在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下,管理层持股对企业改制之后或者是混合之后的持续成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2014年内部下发指导意见,决定开展所属四级公司制企业骨干人员持股工作。中国中冶董事长国文清今年3月表示,公司考虑将率先在子企业或者三级公司中进行员工持股改革尝试。目前国企高管持股甚至被认为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必要举措,对此我是要泼冷水的,特别是其很可能带来新一轮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先看公平性。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假如一个发展比较好的国企搞经营层持股或者全员持股,那为什么其他人就不能持股呢?这对其他股东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经营者真的很有本事,为什么不离开国企到外面自己创业,而要留在国企这个平台?因为这个平台很重要、很有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有属性,有隐含的国家信誉、担保,这对企业经营是很大的好处;第二,受惠于是国企,公司会有很多发展机会包括政策性业务甚至是垄断性业务,这也是非国企没有的。所以,让国企高管持股,很缺乏公平性,是一种国资流失。
同时,员工持股未必能搞好国企,甚至面临较大的国资流失风险。大概1998—2005年,很多国企通过量化历年的未分配利润、工资结余,成立了若干职工持股会。后来,国资委把这些持股会都清理掉了。当年国资委叫停职工持股、MBO是有道理的。因为,整体上,这些员工持股的公司是附着在国企母公司身上的寄生虫,把母公司好的业务转移到他们持股的公司,国企变壳公司了。曾经,江苏的某家省属国企是一个高度职工持股的企业,后来清理了一部分员工持股,但清理得不彻底。这个国企的一些业务员自己成立公司,和国企同业竞争,但国企并没有禁止。后来这个国企负债累累,倒闭了。这个案例最大的教训就是,搞员工持股,容易把母公司空壳化,从而造成国资流失。一直以来,国资监管对此难以到位。
国企搞员工持股不是新鲜事,曾经问题不少,需要有新的思路、方法去有效规范,但现在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之际,需严防新一轮的国资流失风险,特别是搞员工持股。
同时给民企提个醒。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提出来之后,一些民企主动找国企“混”,民企要当心“西装进来,短裤出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