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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让游客获得别样住宿体验的Airbnb,到出行时习惯地掏出手机叫“滴滴”;从街头随处可见的“小黄车”,到悄然间占据各大餐馆和商场的共享充电宝……共享经济,这一方兴未艾的经济形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不断涌现的新需求和市场参与者,催生了一批快速成长的创新创业型企业,共同造就了共享经济庞大的市场规模。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参与分享人数达6亿,其中提供服务者人数约6000万。据国家发改委预测,2017年共享经济交易规模将达到4.5万亿。
尽管现阶段还难以对共享经济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共享”这一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却是毋庸置疑的。究其本质,可以认为共享经济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海量分散化的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并共享,以满足分散化需求,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而“共享”作为其核心特征,与传统的购买、租赁等经济行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通过将私人和公用的盈余资源(包括物品、服务、时间、空间、资金等)进行转移和讓渡,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换言之,“所用”未必“所有”,而“所有”可以转化为他人的重复利用。在共享经济的体系下,供给方实现了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和创收变现,需求方基于低交易成本获得了良好的消费体验,而作为中介的互联网平台对接供需两端,凭借精准高效的撮合供需实现了多方共赢。
具体而言,共享经济的运作模式主要有C2C(个人-个人)和B2C(企业-个人)两种。前者的主要特征是供给方和需求方都是分散化的个体,通过网联平台实现对接和交易。其中平台基本不提供资源,而个体本身既可以是闲置或盈余资源的供给方,又可以是某种即时性的需求方。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出行领域的Uber、滴滴和住宿领域的Airbnb。从广义上看,视频、直播行业的Youtube、快手和知识分享类的知乎等也属此类。而对于B2C,一般由网联平台公司统一供给和调度资源以匹配需求方,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典型代表如共享单车ofo、摩拜及共享充电宝“街电”等。从运行结果看,无论是C2C还是B2C模式,都是通过使用权的传递转移降低了个体的占有成本,将社会的存量资源盘活变现。也正因如此,历经数年的模式验证之后,许多行业都产生了较为成熟的共享经济模式和相关企业,有的甚至已成长为“独角兽”,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回眸历史可以发现,共享经济的普及、深化和渗透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教授琼·斯藩思在1978年发表的论文中提出的,但它被广泛传播和实践则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当人们面临现实的当头棒喝——产能过剩、购买力萎缩、失业率高企等一系列严峻的问题时,对自身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对使用而非占有的追求也会更加强烈。同时,随着年青一代消费观念的逐渐转变,追求时效性和实用性日渐成为主流,消费者对“陌生”的资源和服务提供者的态度越来越开放包容,而共享经济的特点正好契合了社会消费习惯的变迁。于是,以Uber和Airbnb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平台型企业率先在出行和住宿领域取得了革命性突破,带动了共享这一模式在其他领域的迁移应用。
对于中国,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渗透奠定了共享经济运行发展的基础。CNNIC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整体网民规模突破7.5亿,其中移动端占比高达96%,增长率多年来保持在10%以上。当用户通过智能手机等终端能够轻松查看共享资源的属性、价格、位置等信息,并能通过各式软件应用迅速解决自己的使用需求时,共享模式的广泛传播和推广也就水到渠成。而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供需两方的服务-支付流程实现稳定闭环,其背后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价于为共享经济用户们提供了交易的信用保障,使得信赖程度和使用粘性进一步加深。加之流量成本不断降低,可以预见未来共享经济平台会吸引更多的流量集聚和利润转化。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需求的演变和移动互联、支付的普及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同时,在创投资本的密集推动下,共享经济的平台价值得到深度挖掘,社会关注度和市场教育程度也随之不断提升。自2013年以来,“共享”概念一直是最为热门的创业风口之一,无论是创业项目总数、融资次数,还是融资金额总数都呈现倍增态势。2017年,以ofo和摩拜单车为首的共享平台企业继续获得资本热捧,仅这两家企业融资金额就超过16亿美元。在头部企业独领风骚的同时,创投资本开始向共享经济的细分领域延伸布局,包括租房、餐饮、旅游、知识分享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不断有新项目和新的风投资本成功融合。创投资本的介入,为早期的共享平台企业提供了市场扩张和获取用户流量的充足“弹药”,让创业企业能够勇于试错,在探索中逐渐沉淀行之有效的共享模式,进而带动更多的个体成为共享经济中的一员。
从“野蛮生长”到“大浪淘沙”,近年来的共享经济也经历了深度的成长、整合和变革过程。是什么因素促成了这样的变化?背后的推动力量何在?要回答这样的问题,还得回到共享经济的“初心”。共享经济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创新,而是针对传统经济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缺点、难点、痛点给出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共享经济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共享经济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共享经济供给方的分散化、多元化、规模化实际上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使得其能够以低成本完成短期的使用。而借助滴滴等网联平台的先进算法,又可以精准高效地把需求和潜在的供给连接起来,降低了消费者的搜寻和筛选成本。
其二,共享经济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社会个体闲置的物品、资金、知识等资源被挖掘出来,分享获得的物质收入和精神愉悦形成了正向激励循环;另一方面,当共享精神蔚然成风,冗余的生产力受需求端“以用代购”的转变而逐渐退出,实现了更合理的资源配置。
其三,共享经济重塑了就业形态。专职“滴滴”司机、直播网红、知识达人等群体的日渐壮大,昭示着这种自由灵活的新兴就业形态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当劳动雇佣关系逐渐被劳动合同关系替代,当雇佣式就业逐渐被创业式就业替代,社会组织和公司管理也将随之发生巨大变革,“平台+个人”将取代“公司+员工”成为主流。因此,共享经济蕴含的个体创新创造的潜力不可估量。
然而,生活中的共享经济似乎也有“变质”的成分。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挤占着城市的公共空间,层出不穷的共享模式如共享雨伞、共享马扎、共享宠物等被证伪,相关领域的创业项目和投资机构先疯狂烧钱后留下一地鸡毛……市场的种种乱象也是对社会的及时提醒:共享经济仍然处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规范化监管,也更需要社会信任基础的不断培育和巩固。同时,共享经济也不是万能灵药,旧瓶装新酒的“伪共享”是没有市场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作为近年来的新兴业态,共享经济延伸的速度、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一方面表明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中国新经济活力明显,另一方面也揭示了给予共享经济充分发展空间的必要性。有“温度”的监管应当“让子弹飞一会儿”,对共享经济多一些包容,帮助它们走得更加从容。经过前期市场机制的验证,监管政策这一“看得见的手”再进行介入,才能更有效地调控社会资源,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但包容不是纵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要的底线监管也不能缺位。始终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共享经济的发展不偏离航向,驶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尽管现阶段还难以对共享经济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共享”这一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却是毋庸置疑的。究其本质,可以认为共享经济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海量分散化的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并共享,以满足分散化需求,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而“共享”作为其核心特征,与传统的购买、租赁等经济行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通过将私人和公用的盈余资源(包括物品、服务、时间、空间、资金等)进行转移和讓渡,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换言之,“所用”未必“所有”,而“所有”可以转化为他人的重复利用。在共享经济的体系下,供给方实现了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和创收变现,需求方基于低交易成本获得了良好的消费体验,而作为中介的互联网平台对接供需两端,凭借精准高效的撮合供需实现了多方共赢。
具体而言,共享经济的运作模式主要有C2C(个人-个人)和B2C(企业-个人)两种。前者的主要特征是供给方和需求方都是分散化的个体,通过网联平台实现对接和交易。其中平台基本不提供资源,而个体本身既可以是闲置或盈余资源的供给方,又可以是某种即时性的需求方。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出行领域的Uber、滴滴和住宿领域的Airbnb。从广义上看,视频、直播行业的Youtube、快手和知识分享类的知乎等也属此类。而对于B2C,一般由网联平台公司统一供给和调度资源以匹配需求方,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典型代表如共享单车ofo、摩拜及共享充电宝“街电”等。从运行结果看,无论是C2C还是B2C模式,都是通过使用权的传递转移降低了个体的占有成本,将社会的存量资源盘活变现。也正因如此,历经数年的模式验证之后,许多行业都产生了较为成熟的共享经济模式和相关企业,有的甚至已成长为“独角兽”,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回眸历史可以发现,共享经济的普及、深化和渗透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教授琼·斯藩思在1978年发表的论文中提出的,但它被广泛传播和实践则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当人们面临现实的当头棒喝——产能过剩、购买力萎缩、失业率高企等一系列严峻的问题时,对自身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会有更深刻的体会,对使用而非占有的追求也会更加强烈。同时,随着年青一代消费观念的逐渐转变,追求时效性和实用性日渐成为主流,消费者对“陌生”的资源和服务提供者的态度越来越开放包容,而共享经济的特点正好契合了社会消费习惯的变迁。于是,以Uber和Airbnb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平台型企业率先在出行和住宿领域取得了革命性突破,带动了共享这一模式在其他领域的迁移应用。
对于中国,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渗透奠定了共享经济运行发展的基础。CNNIC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整体网民规模突破7.5亿,其中移动端占比高达96%,增长率多年来保持在10%以上。当用户通过智能手机等终端能够轻松查看共享资源的属性、价格、位置等信息,并能通过各式软件应用迅速解决自己的使用需求时,共享模式的广泛传播和推广也就水到渠成。而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供需两方的服务-支付流程实现稳定闭环,其背后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价于为共享经济用户们提供了交易的信用保障,使得信赖程度和使用粘性进一步加深。加之流量成本不断降低,可以预见未来共享经济平台会吸引更多的流量集聚和利润转化。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需求的演变和移动互联、支付的普及为共享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同时,在创投资本的密集推动下,共享经济的平台价值得到深度挖掘,社会关注度和市场教育程度也随之不断提升。自2013年以来,“共享”概念一直是最为热门的创业风口之一,无论是创业项目总数、融资次数,还是融资金额总数都呈现倍增态势。2017年,以ofo和摩拜单车为首的共享平台企业继续获得资本热捧,仅这两家企业融资金额就超过16亿美元。在头部企业独领风骚的同时,创投资本开始向共享经济的细分领域延伸布局,包括租房、餐饮、旅游、知识分享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不断有新项目和新的风投资本成功融合。创投资本的介入,为早期的共享平台企业提供了市场扩张和获取用户流量的充足“弹药”,让创业企业能够勇于试错,在探索中逐渐沉淀行之有效的共享模式,进而带动更多的个体成为共享经济中的一员。
从“野蛮生长”到“大浪淘沙”,近年来的共享经济也经历了深度的成长、整合和变革过程。是什么因素促成了这样的变化?背后的推动力量何在?要回答这样的问题,还得回到共享经济的“初心”。共享经济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创新,而是针对传统经济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缺点、难点、痛点给出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共享经济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共享经济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共享经济供给方的分散化、多元化、规模化实际上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使得其能够以低成本完成短期的使用。而借助滴滴等网联平台的先进算法,又可以精准高效地把需求和潜在的供给连接起来,降低了消费者的搜寻和筛选成本。
其二,共享经济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社会个体闲置的物品、资金、知识等资源被挖掘出来,分享获得的物质收入和精神愉悦形成了正向激励循环;另一方面,当共享精神蔚然成风,冗余的生产力受需求端“以用代购”的转变而逐渐退出,实现了更合理的资源配置。
其三,共享经济重塑了就业形态。专职“滴滴”司机、直播网红、知识达人等群体的日渐壮大,昭示着这种自由灵活的新兴就业形态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当劳动雇佣关系逐渐被劳动合同关系替代,当雇佣式就业逐渐被创业式就业替代,社会组织和公司管理也将随之发生巨大变革,“平台+个人”将取代“公司+员工”成为主流。因此,共享经济蕴含的个体创新创造的潜力不可估量。
然而,生活中的共享经济似乎也有“变质”的成分。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挤占着城市的公共空间,层出不穷的共享模式如共享雨伞、共享马扎、共享宠物等被证伪,相关领域的创业项目和投资机构先疯狂烧钱后留下一地鸡毛……市场的种种乱象也是对社会的及时提醒:共享经济仍然处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规范化监管,也更需要社会信任基础的不断培育和巩固。同时,共享经济也不是万能灵药,旧瓶装新酒的“伪共享”是没有市场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作为近年来的新兴业态,共享经济延伸的速度、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一方面表明以共享经济为代表的中国新经济活力明显,另一方面也揭示了给予共享经济充分发展空间的必要性。有“温度”的监管应当“让子弹飞一会儿”,对共享经济多一些包容,帮助它们走得更加从容。经过前期市场机制的验证,监管政策这一“看得见的手”再进行介入,才能更有效地调控社会资源,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但包容不是纵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要的底线监管也不能缺位。始终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共享经济的发展不偏离航向,驶向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