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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国财政部网站刊发了以《消除机制体制弊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题的新闻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称,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下一步,要清理已经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执行到期的应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要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楼继伟介绍,据统计,已经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共有30项,此外还有一些正在申请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制造“税收洼地”,严重影响了国家税制规范和市场公平竞争,必须下大力气清理整顿。
楼继伟表示,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每日经济新闻)
首部民间借贷地方法破冰
我国首部规范民间金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在浙江省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指出,这部法规是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在法制上的破冰,对防范民间金融风险、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全国规范管理民间借贷都有示范意义。
温州是中国民间借贷最为活跃的地区,2011年民间借贷风波在温州集中爆发,不少私营业主和老板纷纷“跑路”。2012年3月,温州成为首个国务院批准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开始推出一系列针对民间金融的改革。经过长时间的酝酿,今年9月,《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公示。此次正式出台的《条例》也主要对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等三类民间融资行为进行了规范。
“《条例》本身就是一个突破,之前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放贷人条例》,五易其稿,但最终没能面世,《条例》就是地方版的《放贷人条例》,具有开创意义。”温州商会会长周德文评价说。
作为中国第一部规范民间借贷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一经公布就引发了金融市场各方关注,尤其是草案中对“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48%的上限”规定没有出现在此次出台的文本中。此外,《条例》还确定了向集合资金管理人募集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倍,定向集合资金应当用于募集时确定的生产经营项目;并且明确了公务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等规定。
为加强风险控制,《条例》提出了民间借贷实行报备制度,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向30A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等情况,借款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备案。(人民日报海外版)
商务部开出放宽外资准入清单
在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大方向后,商务部率先表态将进一步放宽部分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1月19日称,商务部将切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期将重点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及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沈丹阳还表示,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此外,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海证券报)
天津签署“智慧城市”协议
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11月14日在天津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总体框架要求,打造中国“智慧城市”典范,促进航天高科技服务天津社会管理与信息化水平提升。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车联网、智慧滨海等试点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在政府云、行业云、公用云“三云”应用、在公共安全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智能交通、智慧社区、智慧管网、智能电网、智能港口等项目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合作。期间,航天科工主要贡献技术、项目等优势资源,天津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
航天科工是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的中坚力量,在中国载人航天、月球探测工程等国家多个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据航天科工集团总经理助理于滨介绍,航天科工·直致力于将先进的航天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拓展,发挥出航天高科技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我们既要研制生产出更好的国防武器装备,同时也需要将技术应用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护佑百姓生命安全。”于滨表示,城市管理的需要与百姓安全的需要,是公司发展技术的重要动力,“智慧天津”项目将成为中国航天科工实施“大防务、大安全”军民融合发展理念的又一生动实例。(中新网)
北京碳排放交易所正式开市
作为国家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北京已完成碳交易市场的各项筹备工作,碳排放交易市场于11月28日在北京市环境交易所正式开市。先期参与碳排放交易的企业达到490多家。
在试点期间,北京实行的是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主要交易标的为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其他报告单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单位)。
北京碳交易主要包括排放数据报告、第三方核查、配额分配、买卖交易和履约五个环节。目前,已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了490家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摸清了各单位的历史排放数据。(中国矿业报)
山东率先出台民间融资机构新规
山东省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这意味着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在设立条件、经营范围、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等方面,将执行新的规范。
按照该意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为实收货币资本,并一次足额缴纳;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51%,其他单个发起人出资不低于300万元;股东人数不超过15人,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在注册资本金充分使用后,经批准可采取向股东借款、引进优先股东和定向私募的方式进行融资,最高融资额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倍。
该规定将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定义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可在一定区域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则指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资金供需信息、中介、登记等服务交易平台的公司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防范金融风险,山东规定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向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投入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严禁非法集资,严禁资金集合、信托理财计划等“一带多”类型出资;严禁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新规提出,将运用“穿透原则”,核查确认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是否为最终出资人。(经济日报)
楼继伟表示,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每日经济新闻)
首部民间借贷地方法破冰
我国首部规范民间金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在浙江省表决通过,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指出,这部法规是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在法制上的破冰,对防范民间金融风险、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全国规范管理民间借贷都有示范意义。
温州是中国民间借贷最为活跃的地区,2011年民间借贷风波在温州集中爆发,不少私营业主和老板纷纷“跑路”。2012年3月,温州成为首个国务院批准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开始推出一系列针对民间金融的改革。经过长时间的酝酿,今年9月,《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公示。此次正式出台的《条例》也主要对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等三类民间融资行为进行了规范。
“《条例》本身就是一个突破,之前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放贷人条例》,五易其稿,但最终没能面世,《条例》就是地方版的《放贷人条例》,具有开创意义。”温州商会会长周德文评价说。
作为中国第一部规范民间借贷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一经公布就引发了金融市场各方关注,尤其是草案中对“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48%的上限”规定没有出现在此次出台的文本中。此外,《条例》还确定了向集合资金管理人募集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倍,定向集合资金应当用于募集时确定的生产经营项目;并且明确了公务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等规定。
为加强风险控制,《条例》提出了民间借贷实行报备制度,规定“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向30A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等情况,借款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备案。(人民日报海外版)
商务部开出放宽外资准入清单
在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大方向后,商务部率先表态将进一步放宽部分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1月19日称,商务部将切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近期将重点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及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沈丹阳还表示,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此外,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海证券报)
天津签署“智慧城市”协议
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11月14日在天津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总体框架要求,打造中国“智慧城市”典范,促进航天高科技服务天津社会管理与信息化水平提升。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车联网、智慧滨海等试点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在政府云、行业云、公用云“三云”应用、在公共安全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智能交通、智慧社区、智慧管网、智能电网、智能港口等项目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合作。期间,航天科工主要贡献技术、项目等优势资源,天津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
航天科工是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的中坚力量,在中国载人航天、月球探测工程等国家多个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据航天科工集团总经理助理于滨介绍,航天科工·直致力于将先进的航天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拓展,发挥出航天高科技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我们既要研制生产出更好的国防武器装备,同时也需要将技术应用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护佑百姓生命安全。”于滨表示,城市管理的需要与百姓安全的需要,是公司发展技术的重要动力,“智慧天津”项目将成为中国航天科工实施“大防务、大安全”军民融合发展理念的又一生动实例。(中新网)
北京碳排放交易所正式开市
作为国家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北京已完成碳交易市场的各项筹备工作,碳排放交易市场于11月28日在北京市环境交易所正式开市。先期参与碳排放交易的企业达到490多家。
在试点期间,北京实行的是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主要交易标的为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其他报告单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单位)。
北京碳交易主要包括排放数据报告、第三方核查、配额分配、买卖交易和履约五个环节。目前,已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了490家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摸清了各单位的历史排放数据。(中国矿业报)
山东率先出台民间融资机构新规
山东省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这意味着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在设立条件、经营范围、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等方面,将执行新的规范。
按照该意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为实收货币资本,并一次足额缴纳;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51%,其他单个发起人出资不低于300万元;股东人数不超过15人,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在注册资本金充分使用后,经批准可采取向股东借款、引进优先股东和定向私募的方式进行融资,最高融资额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倍。
该规定将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定义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可在一定区域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则指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资金供需信息、中介、登记等服务交易平台的公司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防范金融风险,山东规定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向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投入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严禁非法集资,严禁资金集合、信托理财计划等“一带多”类型出资;严禁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新规提出,将运用“穿透原则”,核查确认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是否为最终出资人。(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