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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康德和舍勒的伦理学形态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是二者在根本上都属于自律伦理学。康德在人的意愿中探讨道德自律,而舍勒则在人的爱的秩序中探讨道德自律。但是与康德的理性自律不同,舍勒强调的是人格自律。对于舍勒来说,人格是道德的善的载体,人格的本质在于一种绝对时间化,而绝对时间化又是在其通过行为并在行为中持续的生成中进行的,因此道德的善必须具有绝对时间的特征。无论康德和舍勒伦理学之间的差异有多大,他们最终关注的都是道德的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