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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蓝逢辉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
近年来,我国电商行业发展迅猛,企业生产、经营及个人消费网络化成为主流,电商在促进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目前对于电商的税务监管却十分缺乏。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品交易转移到网上,传统门店交易量不断减少,实体店税收下降。因电子商务的跨区域和跨时空性、特殊性和复杂性,现有的税收征管制度显得不够完善,对电商的税收监管严重不足。
“一方面实体店缴税,一方面部分网店漏税”,出现税收“征管盲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税负不公平、从而导致社会不公平、不诚信问题的产生,延伸为税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的问题。蓝逢辉在调研中,切身感受了基层税务机关对电商的税务监管的呼声。
对此,蓝逢辉总结了三个问题。一是税收公平问题。有善法才有良治,网上进行的有形商品交易,仍属于课税商品及劳务,与传统商业模式没有差异,应平等纳税。
二是税收征管问题。电商税收管理的涉税要素复杂、要求高,电商税收征管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在把电商交易纳入税收日常监管的同时,税收征管制度及手段必须创新。
三是扶持小微电商。电商中的小卖家多、小微企业多、刚需的小额交易多,应给予其更好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这也是对电商依法征税和监管的关键。监管不等于课以重税,规范是为了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电商的税务监管,即维护了国家税收的刚性,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税收公平,也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手段。
蓝逢辉建议在两个原则下采取五项措施。两个原则即税收公平原则和小微电商税收优惠原则。五项措施为:1.建立电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系统,保证国家全面掌握信息,为国家决策服务; 2.提高小微电商扶持政策,小微电商利润薄,提高免征额、实行超额征税,“放在明處、管住行业”,把规范发展和促进繁荣结合起来; 3.保持税收中性原则,不开征新的税种; 4.建立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体系;5.建立全社会统一的信用系统。
近年来,我国电商行业发展迅猛,企业生产、经营及个人消费网络化成为主流,电商在促进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目前对于电商的税务监管却十分缺乏。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品交易转移到网上,传统门店交易量不断减少,实体店税收下降。因电子商务的跨区域和跨时空性、特殊性和复杂性,现有的税收征管制度显得不够完善,对电商的税收监管严重不足。
“一方面实体店缴税,一方面部分网店漏税”,出现税收“征管盲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税负不公平、从而导致社会不公平、不诚信问题的产生,延伸为税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的问题。蓝逢辉在调研中,切身感受了基层税务机关对电商的税务监管的呼声。
对此,蓝逢辉总结了三个问题。一是税收公平问题。有善法才有良治,网上进行的有形商品交易,仍属于课税商品及劳务,与传统商业模式没有差异,应平等纳税。
二是税收征管问题。电商税收管理的涉税要素复杂、要求高,电商税收征管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在把电商交易纳入税收日常监管的同时,税收征管制度及手段必须创新。
三是扶持小微电商。电商中的小卖家多、小微企业多、刚需的小额交易多,应给予其更好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这也是对电商依法征税和监管的关键。监管不等于课以重税,规范是为了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电商的税务监管,即维护了国家税收的刚性,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税收公平,也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手段。
蓝逢辉建议在两个原则下采取五项措施。两个原则即税收公平原则和小微电商税收优惠原则。五项措施为:1.建立电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系统,保证国家全面掌握信息,为国家决策服务; 2.提高小微电商扶持政策,小微电商利润薄,提高免征额、实行超额征税,“放在明處、管住行业”,把规范发展和促进繁荣结合起来; 3.保持税收中性原则,不开征新的税种; 4.建立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体系;5.建立全社会统一的信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