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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的主体区域珠三角地区在全国三个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率先整体达标,创建了国家重点城市群空气质量达标改善的成功模式,为全国大气污染治理树立了标杆。大气污染的跨域流动使得对其根治必须依靠区域联动治理。但长期以来,大湾区既面临着粤港澳三地因不同的政治制度、环境标准乃至治理架构带来的合作困境,同时还面临着珠三角内九个城市因个体理性带来的集体非理性结果的合作困境。那么,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地方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是如何克服集体行动难题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走出公地悲剧的?从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的视域来分析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