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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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何在》是巴赫曼的一篇力作,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向不合理的生活宣战,向混乱的社会宣战。这篇小说告诉人们怎样用真理的眼光去理解法庭的判决、人的教育以及整个社会,并怎样去理解真理本身。法官维尔德穆特按照自己的格言“维尔德穆特追求真理”办事。他主持审理了一起杀人案,虽然经过多次审理,但是这一案件的全部真相最终还是没能披露于世。法官近乎失常的一声叫喊打断了审判——探索事实真相——的正常进行。因为“真相”没能“大白”,他不忍再听“真理”这个词。这一情节引起了法官维尔德穆特的回忆与思考,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大学时代和夫妻生活,他用“真理”来衡量自己迄今为止的所见所闻和所感,他无法使之“一致”起来,因而觉得倍受折磨。他认为:我和真理的关系俨如锻工和火的关系,南北极考察者和常年冰块的关系,病人和黑夜的关系。维尔德穆特一家的宗旨就是:寻求真理,站在真理一边,对真理矢志不渝。但是,严酷的事实使他感到,真理被人滥用,人们“各取所需力地用语言来抹杀真理。他感到无能为力了:我想使自己的精神和肉体相符合,在无止境的快乐中使之无止境地一致下去。因为什么也不一致,我又不能强行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我只得呼喊。强调自我意识和个人价值,或者说追求自我本质,这是现代派文学的一个显著特点。这种比较清楚的自我意识几乎总是伴随着一种痛苦。你达不到真实,它总是躲在你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你越是清醒就越感到痛苦。最后,法官脱去法衣,摘下法官帽,不再参加判决了。他要得到不可能得到的绝对的真理,他要趴在地上找真理,“直到草和雨以及人的本质被我悄悄发现,非大声呼喊不可,为一切真理而呐喊。”巴赫曼完全摆脱了传统的写作方法,而是带着思考去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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