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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北京市发布2017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110元。此外,上海、陕西、青海、深圳、山东、甘肃、天津、江苏、福建、贵州、湖南也明确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深圳4个城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000元,上海市以2300元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