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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友张某下海后,倒过服装,卖过海鲜,当过中介,开过商场,交了不少“学费”,赔了不少钱,到他结婚时已欠下数十万元的账。现在他已结婚8年多,这些欠债一直没还,我们可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关于婚前财产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起诉他们夫妻,要求他们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些债务?骁勇
骁勇朋友:
《婚姻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中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信所述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财产转化规定与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8条、上述解释第19条的规定相违背,已不再适用。按上述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8条、解释(一)第19条的规定,婚前夫妻一方的债权,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这里有个除非例外的情形:1?郾按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原则,夫妻双方自愿,有上述解释(一)第19条规定的另有约定的情况。2?郾按必然的因果联系,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的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按解释(二)第23条,这种转换必须以所欠债务用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以财物已用于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为条件。如:1?郾一方婚前贷款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2?郾一方婚前举债购买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3?郾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使用的。没有当事人的约定,又举不出解释(二)第23条规定所需的证据,你们起诉他们夫妻双方,要求他们用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法院不能支持。
我友张某下海后,倒过服装,卖过海鲜,当过中介,开过商场,交了不少“学费”,赔了不少钱,到他结婚时已欠下数十万元的账。现在他已结婚8年多,这些欠债一直没还,我们可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关于婚前财产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起诉他们夫妻,要求他们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些债务?骁勇
骁勇朋友:
《婚姻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中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信所述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财产转化规定与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8条、上述解释第19条的规定相违背,已不再适用。按上述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8条、解释(一)第19条的规定,婚前夫妻一方的债权,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的共同债权;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这里有个除非例外的情形:1?郾按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的原则,夫妻双方自愿,有上述解释(一)第19条规定的另有约定的情况。2?郾按必然的因果联系,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的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按解释(二)第23条,这种转换必须以所欠债务用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以财物已用于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为条件。如:1?郾一方婚前贷款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2?郾一方婚前举债购买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3?郾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使用的。没有当事人的约定,又举不出解释(二)第23条规定所需的证据,你们起诉他们夫妻双方,要求他们用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法院不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