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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权保护可以区分为公共形态的产权保护与私有形态的产权保护两种,本文通过建立包括异质民众、掠夺者、私有形态产权保护提供者以及国家四个行为主体的模型,分析了产权这一特性所导致的系列福利后果,继而得出一系列有意义的命题:其一,私有形态产权保护对于未受保护群体具有负的外部性;其二,其覆盖范围及提供者效用取决于这种增量保护的价值;其三,存在着国家为了谋求租金收入而策略性地减少公共形态产权保护供给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