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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级行政区域为评价单元,利用现有文献资料和补充调查数据,按照《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2011)规定的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了山东省120个县级行政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状况,分析了生物多样性状况空间分布规律。评价结果表明:山东省县级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指数在23.27~40.24之间变化,县级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状况分为"中"和"一般",分别占山东省土地总面积的55.8%和44.2%。鲁中南山地丘陵区和鲁东丘陵区的生物多样性状况好于黄河三角洲、鲁西北和鲁西南平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