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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相继登台后,抑制果蔬价格飞涨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近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2011年农超对接工作,旨在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供应。
但面对甚嚣尘上的通货膨胀和不断攀升的CPI,“农村基地加超市”的农超对接这一新型供应链模式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农”与“超”的对接还要跨过几道坎?
1/3农产品将由农超对接提供
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预想今年或者再经过一段时间,大家吃的农产品会有1/3左右通过农超对接提供”。
所谓的“农超对接”是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
与原有的农产品经过农民—批发市场—批发商本地市场供应商这至少5个环节相比,“农超对接”减少了至少三个流通环节。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戎军在给记者回复的邮件中表示,目前各地推进“农超对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超市企业在购销环节与专业社对接,按合同采购专业社产品;二是超市企业参股组建专业社,建立生产基地供货;三是专业社依托专业社联合社、行业协会或当地供销社等为农服务组织,与超市企业进行对接。
“其中,第三种模式的效果较好,因为通过行业服务组织与超市进行对接,可以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民利益,而且行业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整合产品资源,丰富产品类别和保障充足产量,满足超市对生鲜产品多样性和持续性供货的要求。” 戎军认为。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教授表示,“农超对接”模式自2009年推动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也出现了不少模式。应该说,合作社作为“农超对接”主体是非常合适的,但关键是要培育出合格的供应商(合作社)。可以通过建立 “超市(大型农产品采购商) 合格农产品供应商(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地(农户)”的模式(简称SCF供应链模式),形成完善的合格农产品供应商选择和培育机制、监测系统,搭建出中国合格农产品供应商信息平台,从而进一步推动“农超对接”。
农产品一直占湖南步步高集团销售比例非常大的份额,据其副总经理陈志强介绍,“2010年公司农产品销售超过20亿”。“在过去10年里,一只苹果或梨被农民们从树上采摘下来后,要经过4、5道程序才有可能有进入超市货架的资格。这4个以上的中间商使得采购成本至少上升了20%至30%,至少要在物流和存储环节上浪费4天,而且水果蔬菜经常因为磕碰和气温变质。”陈志强对记者说。
“自从采取了‘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合作社’农超对接模式之后,可通过农民直供采购,由农民直接配送至超市。而且在离农民较近的超市里,前一天采摘的水果蔬菜第二天就可直接售卖。中间环节取消后,为供应链压缩了20%-30%的成本。以蔬菜为例,超市直购的蔬菜最终零售价格可降约20%。” 陈志强介绍。
在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超市参与农超对接。在2010年,12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快速消费品百强企业的农超对接实施状况进行了一个小调查,调查显示“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在2010年加速发展。
截止去年11月底,平均每个零售企业对接的合作社为74.5家,比2009年增加了57%。农超对接采购成本比普通渠道采购成本平均降低8.18%,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价格比其它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平均低11.57%。
尽管农超对接试点已初现成效,但是戎军认为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及生活方式的制约,“农超对接”要在城市地区完全替代现有农产品流通渠道也不现实,正像陈德铭部长所说,“从目前来看,这种农超对接的模式,还不是全国都能够推广的。”
此外,戎军也指出,供销总社将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目前,全系统已有20多个省的1000多家超市企业和1万多家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农超对接”业务。
杨谦教授表示,目前推动“农超对接”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可以通过培训、辅导、帮扶的政策尽快培育出一批管理规范、实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其次要建立公平的合格农产品供应商评价、准入机制,协调好零供关系;第三,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仓储设施的建设、补贴力度,加快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最后,要通过洽谈会、展销会、展示会、网络平台等方式搭建“农超对接”平台,为对接双方提供更多的机会。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合作社进入超市的门槛,从而降低合作社的负担,更好地促进两者之间的合作。
农民之困
“在欧美,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已经达到80%,日本也超过了70%,而中国仅有15%左右。”中投顾问流通行业专家黎雪荣对记者表示。
黎雪荣认为,中国广泛实现农超对接的困境在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分散零星、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不高,这难适应大市场统一采购的需求。”
张国建是江西省南昌县的一位种植果蔬的农民。他告诉记者,农超对接听起来很美,但是超市对农民生产的规模、和农产品把关非常严格。他认为农超对接可以降低种植的风险,所以一直想加入农超对接的队伍,但是由于农产品的供应量没有达到超市的标准迟迟没能加入。
“在选择对接方方面,沃尔玛更加看重农产品的质量,以及整个过程中对于环境的保护、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沃尔玛中国区公司事务高级总监廖红晖对记者说。
麦德龙集团麦咨达(上海)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运经理罗爱军在对记者的邮件回复中表示:“由于麦德龙超市对供应商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这意味着我们在进行农超对接活动时,不仅仅是要建立简单的采供关系,还要通过专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持续的技术服务,促进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确保食品安全,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最终实现与供应商的双赢。”
“希望与更多规模大、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合作”,几乎是众多超市实现农超对接的一个前提条件。
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66%的农户认为目前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希望通过合同收购的农户比例达35%,希望企业收购的农户比重为27%。
但是,对于具有特定农产品生产分散零星特点的农村来讲,农超对接扩容确实不易。
而且记者走访发现,在北京不少已经实现了农超对接的超市所售果蔬价格并不比经过几手销售的农贸市场低。张国建对记者说:“对农村合作社而言,进超市还得交纳不少进场费和上架费,农民在定价过程中其实没有议价权。”
超市之惑
其实对于超市来讲,要实现农超对接也还需要跨过几道坎。
“专业社由于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制约,首先标准化生产水平低,产品安全质量难以达到超市要求;其次,即使安全条件满足,符合规格要求的产品比例又较低,有效供货量受到影响;第三,产后普遍缺乏必要的预处理措施(清洗、分拣、预冷、包装等),导致产品运输存储环节腐损率高,另外,超市一般要求供货方按照超市上架要求完成包装,这一点大多数专业社都难以做到。” 戎军说。
“对于中小超市来讲,还面临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黎雪荣对记者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市科协主席黄细花在今年的两会上说:“我们做了一个实验,同一车货物,委托物流公司运送,从广州至北京,全程遵章守法,不超载,一车货物不但没钱赚,还亏了3200元。运输成本从广州至北京比从广州到美国还要贵。”
近几年,流通环节的高成本不断推高终端的菜价。一直负责从山东寿光蔬菜基地运输蔬菜至北京的司机张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次用12.5米的卡车装运蔬菜,运费6000至7000元。平均分摊到蔬菜的批发价中就占了20%以上,加上每车蔬菜的正常损耗在20%-30%,这样流通环节的成本就占蔬菜价格的50%至70%左右。”
对于在江西新余经营小超市的老板黄坚来讲,“永远不可能去自己采购。如果新疆的哈密瓜、三亚的热带水果等等都由自己亲自采购的话,成本高得就要关店倒闭了。”能够自建物流体系的也仅仅局限于规模大、资金雄厚的沃尔玛等大型超市。
与步步高集团的想法一样,很多超市都希望能找到的合作伙伴是公司或合作社,把松散的菜农组织起来,这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比较容易控制,“但符合这种要求的合作社并不多。”步步高集团副总陈志强说。
另外,“农产品税收不重,但是操作起来很麻烦、企业付出的成本也很高,严重阻碍了连锁企业农超对接的积极性。”他说。
“为防范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偷骗税,各地税务部门出台了各种规定,加强对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管理。但与此同时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很多连锁企业由于办理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时间和成本问题,无法直接从零散的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免税农产品,而是从农产品经纪人手中收购大批量的免税农产品,而由于很多农产品流通中介的不规范,连锁零售企业经常不得不承担自己原可以抵扣的13%税额。”
“另外,目前可实施进项税额抵扣的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对一些农户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如豆腐、甜酒等)则一律不予抵扣。这样一来,直接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积极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农户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的推广。”
陈志强说,“要想真正实现农超对接,农产品税款的抵扣问题必须解决。如若能够全免,自然更好,实在不行,最起码有关主管部门也应该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一个行之有效的举措。毕竟,这不是商务部门一厢情愿就能解决的事。”
近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2011年农超对接工作,旨在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供应。
但面对甚嚣尘上的通货膨胀和不断攀升的CPI,“农村基地加超市”的农超对接这一新型供应链模式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农”与“超”的对接还要跨过几道坎?
1/3农产品将由农超对接提供
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预想今年或者再经过一段时间,大家吃的农产品会有1/3左右通过农超对接提供”。
所谓的“农超对接”是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
与原有的农产品经过农民—批发市场—批发商本地市场供应商这至少5个环节相比,“农超对接”减少了至少三个流通环节。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戎军在给记者回复的邮件中表示,目前各地推进“农超对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超市企业在购销环节与专业社对接,按合同采购专业社产品;二是超市企业参股组建专业社,建立生产基地供货;三是专业社依托专业社联合社、行业协会或当地供销社等为农服务组织,与超市企业进行对接。
“其中,第三种模式的效果较好,因为通过行业服务组织与超市进行对接,可以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民利益,而且行业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整合产品资源,丰富产品类别和保障充足产量,满足超市对生鲜产品多样性和持续性供货的要求。” 戎军认为。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教授表示,“农超对接”模式自2009年推动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也出现了不少模式。应该说,合作社作为“农超对接”主体是非常合适的,但关键是要培育出合格的供应商(合作社)。可以通过建立 “超市(大型农产品采购商) 合格农产品供应商(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地(农户)”的模式(简称SCF供应链模式),形成完善的合格农产品供应商选择和培育机制、监测系统,搭建出中国合格农产品供应商信息平台,从而进一步推动“农超对接”。
农产品一直占湖南步步高集团销售比例非常大的份额,据其副总经理陈志强介绍,“2010年公司农产品销售超过20亿”。“在过去10年里,一只苹果或梨被农民们从树上采摘下来后,要经过4、5道程序才有可能有进入超市货架的资格。这4个以上的中间商使得采购成本至少上升了20%至30%,至少要在物流和存储环节上浪费4天,而且水果蔬菜经常因为磕碰和气温变质。”陈志强对记者说。
“自从采取了‘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合作社’农超对接模式之后,可通过农民直供采购,由农民直接配送至超市。而且在离农民较近的超市里,前一天采摘的水果蔬菜第二天就可直接售卖。中间环节取消后,为供应链压缩了20%-30%的成本。以蔬菜为例,超市直购的蔬菜最终零售价格可降约20%。” 陈志强介绍。
在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超市参与农超对接。在2010年,12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快速消费品百强企业的农超对接实施状况进行了一个小调查,调查显示“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在2010年加速发展。
截止去年11月底,平均每个零售企业对接的合作社为74.5家,比2009年增加了57%。农超对接采购成本比普通渠道采购成本平均降低8.18%,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价格比其它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平均低11.57%。
尽管农超对接试点已初现成效,但是戎军认为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及生活方式的制约,“农超对接”要在城市地区完全替代现有农产品流通渠道也不现实,正像陈德铭部长所说,“从目前来看,这种农超对接的模式,还不是全国都能够推广的。”
此外,戎军也指出,供销总社将按照中央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目前,全系统已有20多个省的1000多家超市企业和1万多家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农超对接”业务。
杨谦教授表示,目前推动“农超对接”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可以通过培训、辅导、帮扶的政策尽快培育出一批管理规范、实力较强的专业合作社;其次要建立公平的合格农产品供应商评价、准入机制,协调好零供关系;第三,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仓储设施的建设、补贴力度,加快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最后,要通过洽谈会、展销会、展示会、网络平台等方式搭建“农超对接”平台,为对接双方提供更多的机会。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合作社进入超市的门槛,从而降低合作社的负担,更好地促进两者之间的合作。
农民之困
“在欧美,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已经达到80%,日本也超过了70%,而中国仅有15%左右。”中投顾问流通行业专家黎雪荣对记者表示。
黎雪荣认为,中国广泛实现农超对接的困境在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分散零星、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不高,这难适应大市场统一采购的需求。”
张国建是江西省南昌县的一位种植果蔬的农民。他告诉记者,农超对接听起来很美,但是超市对农民生产的规模、和农产品把关非常严格。他认为农超对接可以降低种植的风险,所以一直想加入农超对接的队伍,但是由于农产品的供应量没有达到超市的标准迟迟没能加入。
“在选择对接方方面,沃尔玛更加看重农产品的质量,以及整个过程中对于环境的保护、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沃尔玛中国区公司事务高级总监廖红晖对记者说。
麦德龙集团麦咨达(上海)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营运经理罗爱军在对记者的邮件回复中表示:“由于麦德龙超市对供应商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这意味着我们在进行农超对接活动时,不仅仅是要建立简单的采供关系,还要通过专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持续的技术服务,促进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确保食品安全,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最终实现与供应商的双赢。”
“希望与更多规模大、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合作”,几乎是众多超市实现农超对接的一个前提条件。
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66%的农户认为目前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希望通过合同收购的农户比例达35%,希望企业收购的农户比重为27%。
但是,对于具有特定农产品生产分散零星特点的农村来讲,农超对接扩容确实不易。
而且记者走访发现,在北京不少已经实现了农超对接的超市所售果蔬价格并不比经过几手销售的农贸市场低。张国建对记者说:“对农村合作社而言,进超市还得交纳不少进场费和上架费,农民在定价过程中其实没有议价权。”
超市之惑
其实对于超市来讲,要实现农超对接也还需要跨过几道坎。
“专业社由于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制约,首先标准化生产水平低,产品安全质量难以达到超市要求;其次,即使安全条件满足,符合规格要求的产品比例又较低,有效供货量受到影响;第三,产后普遍缺乏必要的预处理措施(清洗、分拣、预冷、包装等),导致产品运输存储环节腐损率高,另外,超市一般要求供货方按照超市上架要求完成包装,这一点大多数专业社都难以做到。” 戎军说。
“对于中小超市来讲,还面临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黎雪荣对记者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市科协主席黄细花在今年的两会上说:“我们做了一个实验,同一车货物,委托物流公司运送,从广州至北京,全程遵章守法,不超载,一车货物不但没钱赚,还亏了3200元。运输成本从广州至北京比从广州到美国还要贵。”
近几年,流通环节的高成本不断推高终端的菜价。一直负责从山东寿光蔬菜基地运输蔬菜至北京的司机张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每次用12.5米的卡车装运蔬菜,运费6000至7000元。平均分摊到蔬菜的批发价中就占了20%以上,加上每车蔬菜的正常损耗在20%-30%,这样流通环节的成本就占蔬菜价格的50%至70%左右。”
对于在江西新余经营小超市的老板黄坚来讲,“永远不可能去自己采购。如果新疆的哈密瓜、三亚的热带水果等等都由自己亲自采购的话,成本高得就要关店倒闭了。”能够自建物流体系的也仅仅局限于规模大、资金雄厚的沃尔玛等大型超市。
与步步高集团的想法一样,很多超市都希望能找到的合作伙伴是公司或合作社,把松散的菜农组织起来,这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比较容易控制,“但符合这种要求的合作社并不多。”步步高集团副总陈志强说。
另外,“农产品税收不重,但是操作起来很麻烦、企业付出的成本也很高,严重阻碍了连锁企业农超对接的积极性。”他说。
“为防范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偷骗税,各地税务部门出台了各种规定,加强对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管理。但与此同时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很多连锁企业由于办理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时间和成本问题,无法直接从零散的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免税农产品,而是从农产品经纪人手中收购大批量的免税农产品,而由于很多农产品流通中介的不规范,连锁零售企业经常不得不承担自己原可以抵扣的13%税额。”
“另外,目前可实施进项税额抵扣的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对一些农户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如豆腐、甜酒等)则一律不予抵扣。这样一来,直接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积极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农户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方式的推广。”
陈志强说,“要想真正实现农超对接,农产品税款的抵扣问题必须解决。如若能够全免,自然更好,实在不行,最起码有关主管部门也应该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一个行之有效的举措。毕竟,这不是商务部门一厢情愿就能解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