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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饮用水源管理依附于“行政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现行体制在实践中存在着管理机构间、流域与区域管理的协调不力、管理机构的权责权限不足、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日常管理缺位方面的问题,对于更好地进行饮用水源管理已经造成较大阻碍。对世界成功的饮用水源管理体制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制定饮用水安全法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并设立合理的饮用水源中央协调管理机构,达到机构间、流域与区域间的协调。除此之外,中国应确定专门的区域水源管理机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同时还应加强农村饮用水自主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