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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渝环发〔2007〕78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对《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文)的附件《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中第二条内容进行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