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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提前一年完成省、市“十项民心工程”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秦皇岛市继续对城镇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2007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确保廉租住房保证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秦皇岛市财政局会同市房产局对各县、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及发放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对3294户、9073人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发放配租资金405.8万元,并全部发放到户,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