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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黑龙江省选取集贤县的兴安乡的仁德村、忠厚村、宏德村、兴二村、兴四村等5个行政村作为黑龙江省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开展试点建制镇村庄地籍调查,全面查清试点村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空间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闲置土地等状况。提出土地合理用的对策与建议,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村镇土地合理利用提供参考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