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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发[2013]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26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