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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程序及管理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为了帮助中山市企业尽快熟悉并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山市科技局按照及早动员、广泛宣传、深入摸底和积极组织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