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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无老板”现象,又称国企“所有者缺位”.其现象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未能准确把握马克思两权分离理论的真谛,而是依据“传统两权分离”理论,以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取代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必须扫清理论上的障碍;二是明确两个层次的信托关系,理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三是实行“劳者有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