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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统筹城乡改革年度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整合国家、市、区县(自治县)力量,集中打造一批落实部市合作协议的示范窗口和改革亮点,实现全市统筹城乡改革工作“求突破、出特色、显亮点、见实效”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市统筹城乡改革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