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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党委、政府以自治区《关于十五年绿化广西的决定》为指导,确定了“以林为主”的发展方针,确定了“造、封、管、节、用”并举的措施,把封山育林作为本县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的主要途径来抓,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林,严厉打击破坏封山育林区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不懈抓防火,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