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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是教学的难点,因为政治制度史是“活”的。所谓“活”的政治制度史是指“制度的形成及运行本身是一动态的历史过程,有‘运作’、有‘过程’才有‘制度’,不处于运作过程之中也就无所谓‘制度’。”[1]但教科书的叙述往往“是概论式的内容,限制了学生的思想;历史教科书中没有故事,也就没有历史,历史仿佛是按照写作者的概念发展的。”[2] 当“活”的历史与“死”的叙述相遇时,问题出现了。
一、学习有疑
2017年江苏卷有一道选择题的题干这样表述:
唐初,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后来发生了两种变化:一是皇帝选拔中级官吏出任宰相;二是执掌行政职能的尚书省地位下降,与决策职能相关联的中书省、门下省地位上升。
学生发现这种表述与所学的人教版教科书的相关叙述不一致。教材认为唐朝三省各司其职,他们的长官都是宰相。这给学生两个感觉:一是三省的地位是平等的,二是只有三省的长官才有资格当宰相。
经过讨论,学生对于三省地位的升降比较容易理解。人教版教材中提到,三省地位的升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存在,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但对于唐朝宰相的实质、地位、任职要求等,人教版教材没有更多叙述,学生的疑点较多。
人民版教材有这样的叙述:”唐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当时,在门下省还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3]这似乎能够佐证题目的观点,但是人民版教材叙述与题目的差异所引发的问题是:唐初之后,宰相只是皇帝选拔的中级官吏还是当然包括三省的长官?换言之,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是否一直都是宰相?
首先,何谓宰相?教材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解释。岳麓版教材说:“宰相是一种泛指,包括权力、地位相当于丞相但称谓不同的其他官员,而丞相是正式的官称。”[4]其实,除了辽代之外,宰相只是一个非正式的通称,类似的通称还有宰辅、宰臣等。人民版教材的解释是:“‘相’,一般指中国古代王朝的宰相、丞相或职务相当的高级官员,他们是帝王的政治助手。”[5]宰相任职的必要条件是受到皇帝的信任,进而可以统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家。
其次,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是什么?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是中书令,门下省的最高长官是侍中,尚书省名义上的最高长官是尚书令,但因这个官职位高权重,隋唐时期并不常置。只有像隋炀帝时的杨素、唐高祖时的李世民才被授予过这样的官职。多数情况下,尚书省次官左右仆射是实际的最高长官。但所有的教材都没有直接回答唐朝三省的长官是否一直都是宰相,皇帝选任宰相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
二、学术求证
传统的学术观点认为:“三省是执掌封建中央枢机的政权机关,三省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为三个独立的机构,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有各自的职责和任命。”[6]
新的研究成果不太同意这种说法。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赖瑞和教授所著的《唐代高层文官》对于唐代“三省”长官的地位、宰相的实质等问题有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7] 他在书中明确指出:三省的最高长官只有唐初高祖武德年间才是宰相人选,到了太宗贞观年间宰相已不全是三省的长官充任了,比如魏征以秘书监,杜淹和萧瑀以御史大夫,岑文本以中书侍郎的官职出任宰相,只要他的官名中带有“参议朝政”、“参议政事”、“参议得失”、“专典机密”、“平章国计”等官衔的,就表示他现在是宰相,在执行宰相职务。[8]
2017年江苏卷的那道选择题中提到的变化在玄宗时期已经十分明显。开元七年,宰相已不由三省长官来出任,而经常改以尚书六部的侍郎以“中书门下”身份参与朝政。“三省制遭到破坏,失去了相互制约的功效。个别宰相由于受到皇帝宠幸而变成权臣。”[9] 教科书叙述政治制度史的重大变化多以朝代为节点。其实,有的政治制度在一朝一代之内就会发生嬗变,有的政治制度的变迁又会突破朝代的政治时限,绵延几个朝代。所以,政治制度的演变不一定是以朝代为限,而应根据历史的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期。
皇帝挑选宰相的标准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明白唐朝宰相之职的本质是什么。《唐代高层文官》一书中总结了太宗朝以后唐朝宰相的五大特征:第一,宰相没有品秩;第二,宰相皆以他官充任;第三,宰相的任用必须得到皇帝的信任;第四,宰相任期非常不固定;第五,宰相全由“皇帝钦差”,皇帝可以任命任何人为宰相。[10]由此,赖瑞和教授认为,宰相之职并非正规的职事官,而只是一种“使职”。
何谓“使职”?“举凡没有官品的实职官位,都是使职。”[11]一般而言,当上宰相的大臣只有得到皇帝的信任、得宠后才能获得并保持较大的权力。有学者指出:“获信受宠状态的出现、延续与表现则是对既有官吏日常化、例行化行为的突破与超越,这种超常与超速的反复存在,构成官阶体制之外的新的分配机制,吸引不少人投身其中。”[12]
既然大臣获得宰相职位的重要前提是与皇帝建立彼此信任的“私关系”,那么,皇帝的意旨、命令不可能在宰相那里受到过多的阻碍,一切大政方针的决定权都在皇帝那里。“在君主专制制度下,三省分权和宰相集体议政制度能否实行,其先决条件在于是否有一个善于‘理政’和‘纳谏’的好皇帝。三省制所以能在唐初實行得这样完善,是由于有一个能从善如流的李世民的支持和倡导。”[13]准确地讲,三省制在李世民时期就已经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了,但是君主专制的“人治”本质和三省体制的重大变化却不被时人乃至后人所看穿,亦或早已看透而不愿道破。
2014 年江苏卷第 21 题的材料二引《旧唐书·刘祎之传》:垂拱三年,或诬告(宰相)祎之,……(武)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审问)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
宰相刘祎之因失去武则天的信任而受到调查,但他不认可王本立宣读的“敕书”,因为他觉得诏敕须由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议,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诏令是违制的。钱穆先生认同刘祎之的说法:“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认为是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14] 《唐代高层文官》一书则提出不同意见:“在例行普通公事上,这或许没错,但在关键时刻,却常不是这样。”“则天根本不理会这样的‘制度’,且‘大怒’……赐死于他。刘祎之这句话的力道,非常薄弱,抗拒不了君命。”[15]也有学者撰文指出:“以往史家或断章取义 、或惑于讹传 ,往往以刘祎之所言论列唐朝时期君主出令已经受到质疑,现在似乎可以清楚,‘王言’之权威性不容侵犯,在唐朝时期也无任何变化。”[16]由此可见,帝制时代,制度性因素对皇权的制约非常有限。揭示宰相作为一种“使职”的本质,也能够让人更加清楚地理解,唐朝以后君权不断强化的深层原因。
三、活学致用
高明的历史学者总能找到历史与现实之间的有机联系,赖瑞和教授提出“使职”这一概念也是缘自对日常生活的细致观察:“有某学系的系主任,和系办秘书处得不好,认为这秘书做事没有效率,但又拿她毫无办法,因为她属于公务员(好比正规的职事官),不能随意撤换。这系主任也不想和她闹得太僵,于是索性改派他自己信任的研究助理(其实也就是他自己的研究生)去处理许多系务,把那位女秘书架空。”[17]
这充分说明政治制度史的生命活力。历史教师在与学生一起学习政治制度史时也可以联系生活,用恰当的类比让学生对制度史的概念和内涵有准确的把握。笔者在和学生一起学习政治制度史的时候,常用不同班级的管理模式举例,学生就比较容易理解集权和分权、监督和制衡、民主和法治等概念。赵亚夫先生说过:“中学历史教育不是单纯的专业教育,也不是一般的人文知识普及教育,更不是特定的政治或思想品德教育,它理应是公民教育,而选定好常识、运用好常识又是良好的公民教育的基石。”[18]教师引导学生用历史知识理解现实,知识就能成为常识;学生用日常经验回望历史,历史的智慧就能融入现实。
具体而言,教师如何在教学中让学生更加准确的感受、理解并运用历史知识了?有老师提出:“利用历史学的核心内容和系统方法”,打造“学术型课堂”,避免中学历史课堂中普遍存在的“功利性程序化、就教材论教材的简单化现象”,让学生“在这样的课堂中掌握基础的历史知识,学会认知历史的方法,养成正确的思维习惯,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9]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多阅读学术综述、专题文章、专门著述,及时了解学术动态,及时更新知识;同时还要多研读基本的原始史料,聯系丰富多彩的现实,让教材知识变得有血有肉有魂,让课堂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焕发无穷生机的课堂能使教师不倦怠,学生不疲劳。一言以蔽之,不断提升教师自身的学养,就能发展出学生的核心素养。
【注释】
[1]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
[2]《葛兆光力陈历史教科书三大缺点》,《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06年第5期。
[3]朱汉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页。
[4]赵世瑜、刘北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I》,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第10页。
[5]朱汉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一》,第13页。
[6]王韵:《近30年来三省制研究综述》,《中华文化论坛》2011年第5期。
[7]《唐代高层文官》繁体版在2016年由台湾联经出版公司出版,后经赖瑞和先生修订,该书的简体版在2017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本文所有涉及该书的相关引文均出自中华书局版。
[8][10][11][15]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84、79—80、46、110页。
[9]谢俊美、田玉洪:《中国古代官制》,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0年,第97页。
[12]侯旭东:《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21页。
[13]余文伟:《唐代“三省制”的功能和教学处理》,《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5年第13期。
[14]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37页。
[16]任士英 :《王言与王法——从刘祎之之死谈 “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17]郑诗亮:《赖瑞和谈《唐代高层文官》与唐代官制研究》,澎湃新闻,2018年1月28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2155。
[18]赵亚夫:《“教好”常识是中学历史教师的基本任务》,《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16年第7期 。
[19]袁廷虎:《历史核心素养视阈中的“学术型”课堂》,《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8年第11期。
一、学习有疑
2017年江苏卷有一道选择题的题干这样表述:
唐初,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后来发生了两种变化:一是皇帝选拔中级官吏出任宰相;二是执掌行政职能的尚书省地位下降,与决策职能相关联的中书省、门下省地位上升。
学生发现这种表述与所学的人教版教科书的相关叙述不一致。教材认为唐朝三省各司其职,他们的长官都是宰相。这给学生两个感觉:一是三省的地位是平等的,二是只有三省的长官才有资格当宰相。
经过讨论,学生对于三省地位的升降比较容易理解。人教版教材中提到,三省地位的升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存在,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但对于唐朝宰相的实质、地位、任职要求等,人教版教材没有更多叙述,学生的疑点较多。
人民版教材有这样的叙述:”唐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当时,在门下省还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3]这似乎能够佐证题目的观点,但是人民版教材叙述与题目的差异所引发的问题是:唐初之后,宰相只是皇帝选拔的中级官吏还是当然包括三省的长官?换言之,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是否一直都是宰相?
首先,何谓宰相?教材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解释。岳麓版教材说:“宰相是一种泛指,包括权力、地位相当于丞相但称谓不同的其他官员,而丞相是正式的官称。”[4]其实,除了辽代之外,宰相只是一个非正式的通称,类似的通称还有宰辅、宰臣等。人民版教材的解释是:“‘相’,一般指中国古代王朝的宰相、丞相或职务相当的高级官员,他们是帝王的政治助手。”[5]宰相任职的必要条件是受到皇帝的信任,进而可以统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家。
其次,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是什么?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是中书令,门下省的最高长官是侍中,尚书省名义上的最高长官是尚书令,但因这个官职位高权重,隋唐时期并不常置。只有像隋炀帝时的杨素、唐高祖时的李世民才被授予过这样的官职。多数情况下,尚书省次官左右仆射是实际的最高长官。但所有的教材都没有直接回答唐朝三省的长官是否一直都是宰相,皇帝选任宰相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
二、学术求证
传统的学术观点认为:“三省是执掌封建中央枢机的政权机关,三省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为三个独立的机构,以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有各自的职责和任命。”[6]
新的研究成果不太同意这种说法。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赖瑞和教授所著的《唐代高层文官》对于唐代“三省”长官的地位、宰相的实质等问题有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7] 他在书中明确指出:三省的最高长官只有唐初高祖武德年间才是宰相人选,到了太宗贞观年间宰相已不全是三省的长官充任了,比如魏征以秘书监,杜淹和萧瑀以御史大夫,岑文本以中书侍郎的官职出任宰相,只要他的官名中带有“参议朝政”、“参议政事”、“参议得失”、“专典机密”、“平章国计”等官衔的,就表示他现在是宰相,在执行宰相职务。[8]
2017年江苏卷的那道选择题中提到的变化在玄宗时期已经十分明显。开元七年,宰相已不由三省长官来出任,而经常改以尚书六部的侍郎以“中书门下”身份参与朝政。“三省制遭到破坏,失去了相互制约的功效。个别宰相由于受到皇帝宠幸而变成权臣。”[9] 教科书叙述政治制度史的重大变化多以朝代为节点。其实,有的政治制度在一朝一代之内就会发生嬗变,有的政治制度的变迁又会突破朝代的政治时限,绵延几个朝代。所以,政治制度的演变不一定是以朝代为限,而应根据历史的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期。
皇帝挑选宰相的标准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明白唐朝宰相之职的本质是什么。《唐代高层文官》一书中总结了太宗朝以后唐朝宰相的五大特征:第一,宰相没有品秩;第二,宰相皆以他官充任;第三,宰相的任用必须得到皇帝的信任;第四,宰相任期非常不固定;第五,宰相全由“皇帝钦差”,皇帝可以任命任何人为宰相。[10]由此,赖瑞和教授认为,宰相之职并非正规的职事官,而只是一种“使职”。
何谓“使职”?“举凡没有官品的实职官位,都是使职。”[11]一般而言,当上宰相的大臣只有得到皇帝的信任、得宠后才能获得并保持较大的权力。有学者指出:“获信受宠状态的出现、延续与表现则是对既有官吏日常化、例行化行为的突破与超越,这种超常与超速的反复存在,构成官阶体制之外的新的分配机制,吸引不少人投身其中。”[12]
既然大臣获得宰相职位的重要前提是与皇帝建立彼此信任的“私关系”,那么,皇帝的意旨、命令不可能在宰相那里受到过多的阻碍,一切大政方针的决定权都在皇帝那里。“在君主专制制度下,三省分权和宰相集体议政制度能否实行,其先决条件在于是否有一个善于‘理政’和‘纳谏’的好皇帝。三省制所以能在唐初實行得这样完善,是由于有一个能从善如流的李世民的支持和倡导。”[13]准确地讲,三省制在李世民时期就已经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了,但是君主专制的“人治”本质和三省体制的重大变化却不被时人乃至后人所看穿,亦或早已看透而不愿道破。
2014 年江苏卷第 21 题的材料二引《旧唐书·刘祎之传》:垂拱三年,或诬告(宰相)祎之,……(武)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审问)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
宰相刘祎之因失去武则天的信任而受到调查,但他不认可王本立宣读的“敕书”,因为他觉得诏敕须由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议,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诏令是违制的。钱穆先生认同刘祎之的说法:“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认为是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14] 《唐代高层文官》一书则提出不同意见:“在例行普通公事上,这或许没错,但在关键时刻,却常不是这样。”“则天根本不理会这样的‘制度’,且‘大怒’……赐死于他。刘祎之这句话的力道,非常薄弱,抗拒不了君命。”[15]也有学者撰文指出:“以往史家或断章取义 、或惑于讹传 ,往往以刘祎之所言论列唐朝时期君主出令已经受到质疑,现在似乎可以清楚,‘王言’之权威性不容侵犯,在唐朝时期也无任何变化。”[16]由此可见,帝制时代,制度性因素对皇权的制约非常有限。揭示宰相作为一种“使职”的本质,也能够让人更加清楚地理解,唐朝以后君权不断强化的深层原因。
三、活学致用
高明的历史学者总能找到历史与现实之间的有机联系,赖瑞和教授提出“使职”这一概念也是缘自对日常生活的细致观察:“有某学系的系主任,和系办秘书处得不好,认为这秘书做事没有效率,但又拿她毫无办法,因为她属于公务员(好比正规的职事官),不能随意撤换。这系主任也不想和她闹得太僵,于是索性改派他自己信任的研究助理(其实也就是他自己的研究生)去处理许多系务,把那位女秘书架空。”[17]
这充分说明政治制度史的生命活力。历史教师在与学生一起学习政治制度史时也可以联系生活,用恰当的类比让学生对制度史的概念和内涵有准确的把握。笔者在和学生一起学习政治制度史的时候,常用不同班级的管理模式举例,学生就比较容易理解集权和分权、监督和制衡、民主和法治等概念。赵亚夫先生说过:“中学历史教育不是单纯的专业教育,也不是一般的人文知识普及教育,更不是特定的政治或思想品德教育,它理应是公民教育,而选定好常识、运用好常识又是良好的公民教育的基石。”[18]教师引导学生用历史知识理解现实,知识就能成为常识;学生用日常经验回望历史,历史的智慧就能融入现实。
具体而言,教师如何在教学中让学生更加准确的感受、理解并运用历史知识了?有老师提出:“利用历史学的核心内容和系统方法”,打造“学术型课堂”,避免中学历史课堂中普遍存在的“功利性程序化、就教材论教材的简单化现象”,让学生“在这样的课堂中掌握基础的历史知识,学会认知历史的方法,养成正确的思维习惯,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9]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多阅读学术综述、专题文章、专门著述,及时了解学术动态,及时更新知识;同时还要多研读基本的原始史料,聯系丰富多彩的现实,让教材知识变得有血有肉有魂,让课堂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焕发无穷生机的课堂能使教师不倦怠,学生不疲劳。一言以蔽之,不断提升教师自身的学养,就能发展出学生的核心素养。
【注释】
[1]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
[2]《葛兆光力陈历史教科书三大缺点》,《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06年第5期。
[3]朱汉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页。
[4]赵世瑜、刘北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I》,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第10页。
[5]朱汉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一》,第13页。
[6]王韵:《近30年来三省制研究综述》,《中华文化论坛》2011年第5期。
[7]《唐代高层文官》繁体版在2016年由台湾联经出版公司出版,后经赖瑞和先生修订,该书的简体版在2017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本文所有涉及该书的相关引文均出自中华书局版。
[8][10][11][15]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84、79—80、46、110页。
[9]谢俊美、田玉洪:《中国古代官制》,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0年,第97页。
[12]侯旭东:《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21页。
[13]余文伟:《唐代“三省制”的功能和教学处理》,《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5年第13期。
[14]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37页。
[16]任士英 :《王言与王法——从刘祎之之死谈 “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17]郑诗亮:《赖瑞和谈《唐代高层文官》与唐代官制研究》,澎湃新闻,2018年1月28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2155。
[18]赵亚夫:《“教好”常识是中学历史教师的基本任务》,《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16年第7期 。
[19]袁廷虎:《历史核心素养视阈中的“学术型”课堂》,《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