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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科·庞德是美国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法学家之一,他的法学思想对当代法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是“社会学法学”运动的奠基人。庞德的利益学说是其社会法学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论述法律与利益关系时,他汲取了其他社会法学派代表人物思想的精华,又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利益概念。庞德认为,保护社会团体的社会利益在任何社会中都是法律认可的首要利益,法律的产生和原始法的存在都是为了维护这个利益中很小的一个方面,即社会秩序中的和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