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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死亡矿工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标准自2004年在山西省率先实行以来,一直被认为是遏制矿难、维护矿工利益的力举而广受褒扬。但在10月21日至22日在京召开的中美矿难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上,有专家学者对施行20万元矿难赔偿标准的合法性、可行性表示质疑,认为仅靠提高赔偿标准并未起到预想的震摄作用,而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更易引发事故处理争议。“让煤矿死不起人”.是各地方政府提高赔偿标准的出发点,但实际上哪怕是高达20万元的赔偿标准也没有起到预期的震慑作用。有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我国每百万吨煤死亡5人,按照目前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