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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意见》提出,以推行办税实名制为契机,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事实实行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这就意味着,那些纳税信用好、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可以在领用发票、‘银税互动’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化服务。”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孙玉山解释说,“信用积分”将成为纳税人一笔“隐形的财富”。
为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税务部门前期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税情调研,摸清纳税人办税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此次《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集成创新地提出了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创新发票服务方式、便利申报纳税、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及就近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7项改革任务,为纳税人提供贯穿全程的优质服务,致力打造“一网通办、一表集成、国地联办、一次办结”的便捷办税体系。
例如,实现纳税报表“化繁为简”,一直是广大纳税人普遍的期盼,也是税务部门努力的方向。借鉴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经验,《意见》要求,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加强规范税收执法 统筹推动信息系统升级
公平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意见》坚持法治思维,提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核定征收管理、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完善税务稽查执法体制、加强风险应对扎口管理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6项改革任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国税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举例称,企业核定征收是在企业账证不健全、无法正确核算自身成本费用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过渡方式。此次《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行使税收核定权,进一步规范各税种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标准、程序和计算方法;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核定征收,统一核定基数,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纳税人的核定结果基本相当;推行核定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提高核定征收透明度。
高效便利的征管信息系统是优化纳税服务、管控税收风险、规范税收执法的“主支撑”。《意见》提出,坚持科技引领,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提升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用户界面,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优化金税三期系统功能、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集成整合信息系统、加快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数据融合联通7项任务。
据国税总局电税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税务部门将加快金税三期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网上办税系统的集成,实现三大系统功能整合、数据自动传递,一处录入多处使用。
此外,在电子税务局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尽快制定出台全国电子税务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改造升级各省网上办税服务厅,早日建成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开具、证明开具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让纳税人办税更加快捷高效。
注重试点引领 分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为保障上述30项改革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试点引领、分步有序推进、严格监督考核4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在国税总局顶层设计框架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措施,上级要对基层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成推广,更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意见》特别强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省(市)国税局、地税局要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先走一步,提高一步,2018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国税总局将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意见》明确,根据改革措施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分批次、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具体来说,2017年10月底前,推出一批接地气、消“痛”疏“堵”、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2018年2月底前,再推出一批深化改革措施,显著減轻纳税人负担;2018年10月底前,持续完善各项改革举措;2018年10月后,与其他各项改革集成融合,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
在监督考核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内控内生化,防范税务干部执法、行政及廉政风险;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社会认同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舆情研判,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开展督查,对推进改革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问责;把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列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力度。
为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税务部门前期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税情调研,摸清纳税人办税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此次《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集成创新地提出了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创新发票服务方式、便利申报纳税、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及就近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7项改革任务,为纳税人提供贯穿全程的优质服务,致力打造“一网通办、一表集成、国地联办、一次办结”的便捷办税体系。
例如,实现纳税报表“化繁为简”,一直是广大纳税人普遍的期盼,也是税务部门努力的方向。借鉴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经验,《意见》要求,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
加强规范税收执法 统筹推动信息系统升级
公平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意见》坚持法治思维,提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核定征收管理、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完善税务稽查执法体制、加强风险应对扎口管理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6项改革任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国税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举例称,企业核定征收是在企业账证不健全、无法正确核算自身成本费用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过渡方式。此次《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行使税收核定权,进一步规范各税种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标准、程序和计算方法;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核定征收,统一核定基数,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纳税人的核定结果基本相当;推行核定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提高核定征收透明度。
高效便利的征管信息系统是优化纳税服务、管控税收风险、规范税收执法的“主支撑”。《意见》提出,坚持科技引领,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提升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用户界面,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化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优化金税三期系统功能、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集成整合信息系统、加快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数据融合联通7项任务。
据国税总局电税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税务部门将加快金税三期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网上办税系统的集成,实现三大系统功能整合、数据自动传递,一处录入多处使用。
此外,在电子税务局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尽快制定出台全国电子税务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改造升级各省网上办税服务厅,早日建成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开具、证明开具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让纳税人办税更加快捷高效。
注重试点引领 分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为保障上述30项改革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试点引领、分步有序推进、严格监督考核4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在国税总局顶层设计框架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措施,上级要对基层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成推广,更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意见》特别强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省(市)国税局、地税局要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先走一步,提高一步,2018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国税总局将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意见》明确,根据改革措施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分批次、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具体来说,2017年10月底前,推出一批接地气、消“痛”疏“堵”、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2018年2月底前,再推出一批深化改革措施,显著減轻纳税人负担;2018年10月底前,持续完善各项改革举措;2018年10月后,与其他各项改革集成融合,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
在监督考核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内控内生化,防范税务干部执法、行政及廉政风险;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社会认同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好舆情研判,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开展督查,对推进改革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问责;把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列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