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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某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某电梯维修公司(简称电梯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修活动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证实电梯公司从事电梯维修活动并未取得由省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县质监局认为,电梯公司行为已违反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