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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福建共创筑29座州县城池、18座独立卫所城池、43座巡检司城、19座镇城(民城、土城)。不同时期城池的创筑均有其显著特点,明初侧重于卫所城、巡检司城,中期侧重于内陆州、县城池,后期则侧重于沿海州、县城池及镇城的创筑。此外,独立卫所城池、巡检司城、镇城绝大多数建于沿海各府辖区,内陆很少出现这些类型的城池。其创筑的主要动因有明代东南地区的倭寇侵袭、福建及周边省份农民斗争的日益激烈、明中后期卫所制的破坏、沿海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