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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现提请:一、任命陈颖(女)、江莉(女)、董斌、陈金发、刘江榕(女)、吴世东、林雪标、谢辉鸣、吴琴(女)、蔡必峰、郭峰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