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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日,北京消费者秦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2006年3月6日,他在北京北方福瑞4S店(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克斯2.0三厢轿车,购买时销售人员承诺有两年或4万公里的质量保证。可是,2006年12月24日,当车辆行驶到13315公里时机油尺探不到机油,该车被拖回北方福瑞4S店,经检查未发现特殊异常,并将机油加至上限观察。此后秦先生发现,这辆车每行驶2000-3000公里时其机油就由上限消耗至下限,经多次检查均未明确故障。2007年5月15日,这辆车再次由于机油尺探不到机油被拖回北方福瑞4S店,但仍未检出问题,更换PCV阀后也未见好转。之后,秦先生就此与厂家沟通,厂家最终同意更换发动机长缸体延长一年质保期。但不同意秦先生提出的“延长两年质保”要求。
秦先生认为,这辆福克斯2.0三厢轿车发动机频繁出现烧机油现象应属于质量缺陷,并且经过多次维修均无改观,因此他要求厂家更换整体发动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相关链接:
“长安福特”屡遭投诉
1.2008年7月5日,315舆情监测中心发布一名消费者的投诉“福克斯点火线圈问题,希望大家都能关注!”:1.8MT,已经行驶了13000多公里了,而加速中的顿挫感也伴随我行驶了10000多公里,中途更换过一次一缸的点火线圈,那次是最为严重的,加速过程中出现闯车现象,车子一窜一窜的,但离开4S后只过了两天,车子又恢复了原状,虽然不闯车了,但加速过程中能很明显感觉到加速不顺畅,就像供不上油一样,今天又去了4S,但仍没能给出很好的说法,技师总是说没事,……
2.2008年3月26日,消费者郑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投诉“长安福特福克斯新车变速箱异响不能解决”:我在本年3月14号提的福克斯2.0手动。在提车24小时内,发现了空档异响的问题(空档放开离合,出现“哒哒哒……”的声音,踩下离合声音就消失)。去4S店,4S店让我把车放那检查,于是在那放了几天,当我去取的时候,他们告诉我问题已经解决,换了离合飞轮。我启动车,确实没有了。我就把车开走。谁知车走了一会以后,一停车,声音又出来了。第二天我又去4S店。……今天他们说把离合器压盘给我换了,下午我去试车,结果还是一样。刚启动的时候没有,车热了以后就有了。等于说从提车到现在,车在我手上的时间也就两天。异响的问题就一直没好过。
3.2007年7月7日,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发布消费者程先生的投诉:我的车买了一周才800公里就发现有异响(也许不到800公里就响了,800公里才发现的),今天去4S查完以后说是半轴有异响,说是“正常”的……在我看来即使福特公司认为这是他们正常范围,但是买之前并没有告知我们会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并且没有提出任何有效方案去解决这个问题。据我了解还有不少车友跟我的车一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后来我问了4S的人是不是所有的车都有这个问题,他们告诉我说不是,只是部分车有我这个车的问题,所以我觉得不能视为正常范围。他们的销售方和厂家都没有给出有效的方案,一拖再拖!作为消费者我非常害怕车出现的问题会带来安全隐患……
据了解,成立于2001年4月25日的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是由福特汽车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共同合作的股份制企业,一直致力于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的领导者,为消费者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以“在福特汽车,消费者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旨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带给利益相关人更多的回报,改善环境,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为企业价值观。那么,作为一家国内外知名的企业,长安福特将如何面对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秦先生认为,这辆福克斯2.0三厢轿车发动机频繁出现烧机油现象应属于质量缺陷,并且经过多次维修均无改观,因此他要求厂家更换整体发动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律师: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表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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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屡遭投诉
1.2008年7月5日,315舆情监测中心发布一名消费者的投诉“福克斯点火线圈问题,希望大家都能关注!”:1.8MT,已经行驶了13000多公里了,而加速中的顿挫感也伴随我行驶了10000多公里,中途更换过一次一缸的点火线圈,那次是最为严重的,加速过程中出现闯车现象,车子一窜一窜的,但离开4S后只过了两天,车子又恢复了原状,虽然不闯车了,但加速过程中能很明显感觉到加速不顺畅,就像供不上油一样,今天又去了4S,但仍没能给出很好的说法,技师总是说没事,……
2.2008年3月26日,消费者郑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投诉“长安福特福克斯新车变速箱异响不能解决”:我在本年3月14号提的福克斯2.0手动。在提车24小时内,发现了空档异响的问题(空档放开离合,出现“哒哒哒……”的声音,踩下离合声音就消失)。去4S店,4S店让我把车放那检查,于是在那放了几天,当我去取的时候,他们告诉我问题已经解决,换了离合飞轮。我启动车,确实没有了。我就把车开走。谁知车走了一会以后,一停车,声音又出来了。第二天我又去4S店。……今天他们说把离合器压盘给我换了,下午我去试车,结果还是一样。刚启动的时候没有,车热了以后就有了。等于说从提车到现在,车在我手上的时间也就两天。异响的问题就一直没好过。
3.2007年7月7日,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发布消费者程先生的投诉:我的车买了一周才800公里就发现有异响(也许不到800公里就响了,800公里才发现的),今天去4S查完以后说是半轴有异响,说是“正常”的……在我看来即使福特公司认为这是他们正常范围,但是买之前并没有告知我们会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并且没有提出任何有效方案去解决这个问题。据我了解还有不少车友跟我的车一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后来我问了4S的人是不是所有的车都有这个问题,他们告诉我说不是,只是部分车有我这个车的问题,所以我觉得不能视为正常范围。他们的销售方和厂家都没有给出有效的方案,一拖再拖!作为消费者我非常害怕车出现的问题会带来安全隐患……
据了解,成立于2001年4月25日的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是由福特汽车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共同合作的股份制企业,一直致力于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的领导者,为消费者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以“在福特汽车,消费者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旨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带给利益相关人更多的回报,改善环境,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为企业价值观。那么,作为一家国内外知名的企业,长安福特将如何面对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