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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如此楚楚动人?不仅没有让人看见残缺而却步,反而让人们的内心发出这样的呐喊:“赶紧吃掉它!”
任何一个公司都梦想拥有苹果级别的产品,因此蜂拥而上模仿苹果公司的产品创新,甚至商业模式。而苹果公司在后来者的追击中自顾自地前行,一个接一个地推出让同业鄙薄,却让消费者惊艳的产品。苹果出品,必属精品。
也许有人认为并非苹果产品是什么精品,而是苹果粉丝太过痴迷,痴迷到即便教主乔布斯给他们一个蹩脚的垃圾产品,他们也会当成圣物来膜拜。
这些人忽略了三个关键点:第一,正是苹果一向优秀的产品才养育了苹果粉丝,而不是相反;第二,乔布斯从不随随便便塞给顾客一个垃圾产品,而是几乎不容忍任何产品稍有瑕疵;第三,要相信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力。
最唯美的外观
苹果的产品诱人,首先就是其追求的极致美学主义:一只完美的苹果首先外形应该相当出众,否则白雪公主是不会吃的。
苹果公司的几款明星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无一例外是其惊艳的完美设计,充分体现了乔布斯现代极简主义的设计理念,在产品亮相的第一时间就抓住了消费者的心,尤其是引领风气之先的名人圈、时尚界、演艺界人士,更是苹果产品的首批购买者。试想,当你看见这些先锋人士或者身边的时尚人士使用苹果产品,能不对苹果之美有深刻的感触吗?
苹果产品的设计师工作目的只有一个——设计出完美的产品,成本或者市场似乎都不是他们所考虑的问题。为此,再长的时间也得花,任何的瑕疵都不能容忍。苹果追求完美极致的文化,以及乔布斯独特的“科技美学主义”塑造了完美的苹果产品,造就了今天的“酷”苹果。
早期,苹果的设计以透明、糖果色为主,以 iBook系列为代表,设计师甚至造访糖果糕饼店,力求效果更为逼真。现在的苹果设计则以不透明的白色为主,物料则采用明亮的铝,也就是iPod的经典风格。
乔布斯美学主义的第一个体现是iMac。当时苹果公司处于低谷,其产品因为兼容性等很多原因而被市场遗弃。苹果公司1998年推出了有着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的iMac系列,虽然诱人的外壳之内,所有配置都与此前一代Mac电脑几乎一样,但它一面市就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iMac让所有的电脑消费者眼前一亮,圆润柔美的身躯、半透明的装束、多变的色彩组合为个人电脑注入了更多的活力,用乔布斯的话来说,“它让你想舔它”。在iMac诞生之前,个人电脑只有黑白两色。三年后,iMac市场销量达到500万台,利润率达到23%,让苹果公司开始盈利了。
2001年开始,苹果进入音乐播放器市场,iPod简洁的设计和经典的颜色立刻打动了很多顾客的心: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按键设计和纯金属外壳!虽然起先还没有iTunes,但iPod的销量还是一直在走高。后来,当乔布斯致力于让iPod走向大众的时候,五种彩色外壳成功吸引了大众市场的眼球。之后的iPhone、iPad,设计风格一脉相承,既体现了苹果的一贯“酷”设计,又时时超出消费者的期望。
最适用的技术
乔布斯另外一个与众不同的理念是,最先进的技术并不一定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最合适的技术才能赢得市场:消费者未必需要功能最多最强的产品,而是一个操作简单、外形简洁时尚的产品。
因此,苹果在产品功能创新方面,一直坚持不求最好,只求最合适,以最简单的交互方式解决用户的问题。
苹果公司还认为,设计过程最难的环节,特别是对于消费电子产品,就是独具特色。而功能简化本身就是一种产品差异化的途径。正是因为省略了某些东西,伟大的产品反而变得更美。
苹果产品的很多参数并不好看,譬如,iPhone的显示分辨率仅有480*320,这和魅族M8的480*720相差一倍;即便是和诺基亚低端触屏如5230、5530的360*640相比也逊色不少。但苹果的设计者认为,在40厘米处观看屏幕,苹果的分辨率刚好够用。
人性化设计:乔布斯曾骄傲地说:“在苹果公司,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都会问它对用户来讲是不是很方便?它对用户来讲是不是很棒?每个人都在大谈特谈‘噢,用户至上’,但其实他们都没有像我们这样真正做到这一点。”
苹果产品创新不仅考虑到不让消费者花多余的钱,也考虑到让消费者使用产品的时候容易操作,甚至产生一种适用苹果优秀产品独特的幸福感和优越感。因此,苹果产品是消费者公认“体验最好”的产品。正是这种使用产品时的绝妙体验,使得苹果迷的队伍日渐壮大,苹果的品牌魅力与日俱增。
据某苹民(苹果粉丝)称,自己的儿子1岁时第一次拿到iphone,就能自己熟练解锁iPhone界面,两岁多就已经把iphone当成了专用“游戏机”。
iPod体现了苹果设计的特色——简单,方便与友善,而且赋予消费者更高的“权力”。当一位消费者买了iPod,他只须安装好免费附加的iTunes软件,就可以很轻松地将自有CD音乐转拷到iPod中,也可以随意地就各种选项(音乐类型、歌手、专辑名称等)来编组播放清单。这意味着iPod让消费者拥有更庞大的音乐控制权:一台iPod可以储存上千、上万首音乐,能让消费者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符合当下心情的音乐,而非像过去尽管带了一大堆CD,却因为没有一首符合当时心境而干脆不听音乐;其次,使用者可以自行编排播放清单,成为自己的音乐编辑,而非依据唱片公司专辑所定下的播放顺序;第三,经典的单曲,会因为iTunes下载排行的机制,一再成为畅销金曲,而不会因为专辑过时而被淘汰。
苹果公司还照顾顾客升级的体验需求,满足顾客对一个音乐播放器的最奢侈的愿望。2006年2月,苹果公司推出iPod Hi-Fi,与针对iPod设计的其它任何扬声器系统不同,iPod Hi-Fi采用了可从墙壁插座或使用6节D-cell电池供电的创新一体化设计,提供激动人心的音响性能以及充满整个房间的声音效果。
最恰当的时机
抓住引爆点:市场把乔布斯当成神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苹果产品虽然不是市场上的第一名,但却是成绩最好的一名,苹果推出产品的时间往往是恰好引爆这个市场的最好时机,不早也不晚。
2001年的iPod之前早已存在音乐播放器,但不温不火,苹果一出,马上引爆。2007年推出的iPhone,虽然不是第一部智能手机,但同时时机精准。尤其是2010年推出iPad,让曾经押宝平板电脑的比尔•盖茨深感自己出手过早。
利用市场的临界点,必须要让自己的产品从性能、价格到成本都适合走向大众。2001年10月,iPod的价格还高达399美元。2002年6月,20GB容量的iPod推出,定价为499美元。以前的旧款iPod价格分别往下调整为10GB399美元,5GB299美元。苹果通过降价手段吸引了大量苹果“准粉丝”。
2004年1月,iPod mini 推出。容量 4GB售价 249美元,首次低于299美元大关,iPod向大众市场进军。2005年1月,99美元的iPod shuffle诞生,从而真正启动了大众市场。
此外,iPod通过与Windows操作系统的兼容,成功将势力扩大到PC市场。2002年,苹果在渠道上也开始面向大众,原先仅在Apple 直营店销售的iPod,开始在美国诸如Circuit City之类的电器卖场出现。
任何一个公司都梦想拥有苹果级别的产品,因此蜂拥而上模仿苹果公司的产品创新,甚至商业模式。而苹果公司在后来者的追击中自顾自地前行,一个接一个地推出让同业鄙薄,却让消费者惊艳的产品。苹果出品,必属精品。
也许有人认为并非苹果产品是什么精品,而是苹果粉丝太过痴迷,痴迷到即便教主乔布斯给他们一个蹩脚的垃圾产品,他们也会当成圣物来膜拜。
这些人忽略了三个关键点:第一,正是苹果一向优秀的产品才养育了苹果粉丝,而不是相反;第二,乔布斯从不随随便便塞给顾客一个垃圾产品,而是几乎不容忍任何产品稍有瑕疵;第三,要相信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力。
最唯美的外观
苹果的产品诱人,首先就是其追求的极致美学主义:一只完美的苹果首先外形应该相当出众,否则白雪公主是不会吃的。
苹果公司的几款明星产品给人的第一印象无一例外是其惊艳的完美设计,充分体现了乔布斯现代极简主义的设计理念,在产品亮相的第一时间就抓住了消费者的心,尤其是引领风气之先的名人圈、时尚界、演艺界人士,更是苹果产品的首批购买者。试想,当你看见这些先锋人士或者身边的时尚人士使用苹果产品,能不对苹果之美有深刻的感触吗?
苹果产品的设计师工作目的只有一个——设计出完美的产品,成本或者市场似乎都不是他们所考虑的问题。为此,再长的时间也得花,任何的瑕疵都不能容忍。苹果追求完美极致的文化,以及乔布斯独特的“科技美学主义”塑造了完美的苹果产品,造就了今天的“酷”苹果。
早期,苹果的设计以透明、糖果色为主,以 iBook系列为代表,设计师甚至造访糖果糕饼店,力求效果更为逼真。现在的苹果设计则以不透明的白色为主,物料则采用明亮的铝,也就是iPod的经典风格。
乔布斯美学主义的第一个体现是iMac。当时苹果公司处于低谷,其产品因为兼容性等很多原因而被市场遗弃。苹果公司1998年推出了有着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的iMac系列,虽然诱人的外壳之内,所有配置都与此前一代Mac电脑几乎一样,但它一面市就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iMac让所有的电脑消费者眼前一亮,圆润柔美的身躯、半透明的装束、多变的色彩组合为个人电脑注入了更多的活力,用乔布斯的话来说,“它让你想舔它”。在iMac诞生之前,个人电脑只有黑白两色。三年后,iMac市场销量达到500万台,利润率达到23%,让苹果公司开始盈利了。
2001年开始,苹果进入音乐播放器市场,iPod简洁的设计和经典的颜色立刻打动了很多顾客的心: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按键设计和纯金属外壳!虽然起先还没有iTunes,但iPod的销量还是一直在走高。后来,当乔布斯致力于让iPod走向大众的时候,五种彩色外壳成功吸引了大众市场的眼球。之后的iPhone、iPad,设计风格一脉相承,既体现了苹果的一贯“酷”设计,又时时超出消费者的期望。
最适用的技术
乔布斯另外一个与众不同的理念是,最先进的技术并不一定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最合适的技术才能赢得市场:消费者未必需要功能最多最强的产品,而是一个操作简单、外形简洁时尚的产品。
因此,苹果在产品功能创新方面,一直坚持不求最好,只求最合适,以最简单的交互方式解决用户的问题。
苹果公司还认为,设计过程最难的环节,特别是对于消费电子产品,就是独具特色。而功能简化本身就是一种产品差异化的途径。正是因为省略了某些东西,伟大的产品反而变得更美。
苹果产品的很多参数并不好看,譬如,iPhone的显示分辨率仅有480*320,这和魅族M8的480*720相差一倍;即便是和诺基亚低端触屏如5230、5530的360*640相比也逊色不少。但苹果的设计者认为,在40厘米处观看屏幕,苹果的分辨率刚好够用。
人性化设计:乔布斯曾骄傲地说:“在苹果公司,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都会问它对用户来讲是不是很方便?它对用户来讲是不是很棒?每个人都在大谈特谈‘噢,用户至上’,但其实他们都没有像我们这样真正做到这一点。”
苹果产品创新不仅考虑到不让消费者花多余的钱,也考虑到让消费者使用产品的时候容易操作,甚至产生一种适用苹果优秀产品独特的幸福感和优越感。因此,苹果产品是消费者公认“体验最好”的产品。正是这种使用产品时的绝妙体验,使得苹果迷的队伍日渐壮大,苹果的品牌魅力与日俱增。
据某苹民(苹果粉丝)称,自己的儿子1岁时第一次拿到iphone,就能自己熟练解锁iPhone界面,两岁多就已经把iphone当成了专用“游戏机”。
iPod体现了苹果设计的特色——简单,方便与友善,而且赋予消费者更高的“权力”。当一位消费者买了iPod,他只须安装好免费附加的iTunes软件,就可以很轻松地将自有CD音乐转拷到iPod中,也可以随意地就各种选项(音乐类型、歌手、专辑名称等)来编组播放清单。这意味着iPod让消费者拥有更庞大的音乐控制权:一台iPod可以储存上千、上万首音乐,能让消费者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符合当下心情的音乐,而非像过去尽管带了一大堆CD,却因为没有一首符合当时心境而干脆不听音乐;其次,使用者可以自行编排播放清单,成为自己的音乐编辑,而非依据唱片公司专辑所定下的播放顺序;第三,经典的单曲,会因为iTunes下载排行的机制,一再成为畅销金曲,而不会因为专辑过时而被淘汰。
苹果公司还照顾顾客升级的体验需求,满足顾客对一个音乐播放器的最奢侈的愿望。2006年2月,苹果公司推出iPod Hi-Fi,与针对iPod设计的其它任何扬声器系统不同,iPod Hi-Fi采用了可从墙壁插座或使用6节D-cell电池供电的创新一体化设计,提供激动人心的音响性能以及充满整个房间的声音效果。
最恰当的时机
抓住引爆点:市场把乔布斯当成神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苹果产品虽然不是市场上的第一名,但却是成绩最好的一名,苹果推出产品的时间往往是恰好引爆这个市场的最好时机,不早也不晚。
2001年的iPod之前早已存在音乐播放器,但不温不火,苹果一出,马上引爆。2007年推出的iPhone,虽然不是第一部智能手机,但同时时机精准。尤其是2010年推出iPad,让曾经押宝平板电脑的比尔•盖茨深感自己出手过早。
利用市场的临界点,必须要让自己的产品从性能、价格到成本都适合走向大众。2001年10月,iPod的价格还高达399美元。2002年6月,20GB容量的iPod推出,定价为499美元。以前的旧款iPod价格分别往下调整为10GB399美元,5GB299美元。苹果通过降价手段吸引了大量苹果“准粉丝”。
2004年1月,iPod mini 推出。容量 4GB售价 249美元,首次低于299美元大关,iPod向大众市场进军。2005年1月,99美元的iPod shuffle诞生,从而真正启动了大众市场。
此外,iPod通过与Windows操作系统的兼容,成功将势力扩大到PC市场。2002年,苹果在渠道上也开始面向大众,原先仅在Apple 直营店销售的iPod,开始在美国诸如Circuit City之类的电器卖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