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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降低因特网资费 (一)将中国电信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基本费)按每月使用时间分两档计费:1至60小时部分,每小时4元;超过60小时部分,每小时8元。通话费分为三档计费:1至15小时及超过80小时部分,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计收;15小时至80小时部分,按现行电话资费标准减半计收。 中国电信以外的信息服务提供商(ISP)对用户的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