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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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的时光这么短暂,而对人一生的影响又这么长足且深刻,前路已定,苏洁这才发现自己的好奇早就变成了感谢,感谢整个青春的“恋情”,感谢那个好心少年的“情书”曾经路过。
  一
  苏洁不喜欢镜子里的自己,小眼睛、大嘴巴,眉毛稀疏,脸庞暗淡无光,她怀疑造物主在创造自己的时候走了神,每个部位都潦草敷衍。对于十六岁的少女而言,长得不好看简直致命,因为那意味着没有观众、没有欣赏,永远处在暗恋的角色里,卑微又可怜。苏洁不喜欢卑微可怜,她决心改变自己,她用零花钱买了很多新衣服,学化妆,甚至打了耳洞,染了头发。校规不允许,她偷偷地做,一月一次的仪表突击检查,她总是被当做典型罚站在操场上。
  黄发蔫蔫地搭在脑门,脸红得像只猴子屁股。出操的时候,全校人都看着教导处主任训她:不像话,不学好,流里流气,像个小太妹。
  学校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如果你不穿校服,头发颜色不够黑,那你就会被归入坏孩子的行列。几次之后走在路上,开始有人对她指指点点了:“看,那就是高一三班的苏洁!”同样被归入坏孩子行列的混混们开始和她搭话,有一次在天台纳凉甚至有个男孩给她递了香烟。黄昏的云层里,她心怦怦跳得厉害。她把香烟放进嘴里,吸一口,头晕眼花,咳嗽起来,男孩笑呵呵地告诉她多试几次就好了。她也笑呵呵地回应。
  那是第一次,有男孩子主动和她说话。后来,她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拿着香烟走在路上,接受目光洗礼。苏洁发现做坏女孩其实挺好,至少不似从前,默默无闻。
  她更变本加厉地打扮自己,铆钉鞋子,露肩衣服,花里胡哨的指甲,其实说不上多好看,有时候对着镜子还觉得陌生怪异。但就是特别有存在感。
  是的,就是一种存在感。她想要像其它女孩子一样,收到男孩子的情书。
  二
  教苏洁抽烟的男生名字叫李牧之,弹一手很棒的吉他,是年级里的风云人物,苏洁很喜欢和他呆在一块,久而久之,年级里盛传他们处了对象,李牧之不理睬也不否认,当着众人的面,索性牵起苏洁的手,苏洁兴奋得要命,整个脸通红,出尽风头。
  为了攀上李牧之的步伐,苏洁的发型一天三换,李牧之会给她建议,眉毛再挑高一点,皮肤再白一点,他甚至让她化着烟熏妆去上课,被老师请到教导处的时候,李牧之向她投来赞许的目光,他说这叫个性,苏洁看他的眼神充满崇拜。他总有那么多的理论,那么多个性。
  丑小鸭和白天鹅的搭配,这是同学们送他们的外号,苏洁为此很自卑,她和李牧之说话总是低着头,细声细气,异常顺从。回到家则坐在镜子前发呆,亦或玩命打扮。她觉得自己喜欢李牧之,李牧之什么都好,有品位,也会给她各种各样的指点,可惜她有些配不上他,为了弥补这个缺憾,她对李牧之特别好,在他排练的时候给他送便当,用海苔摆成吉他的形状,把他写的歌尽数抄在笔记本上,比上课还要认真。她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段关系,甚至幻想长大以后他会娶她回家。可惜,三个月零二十四天,他身边终于有了别的女孩,苏洁仍然去给他送饭,他冷冰冰地说不用,苏洁跟在他屁股后面,想要一起回家,他挥挥手,你先走吧,我还有事,他看起来堂而皇之,甚至都没有承认曾经和她谈过恋爱。
  不过就是牵牵手,那有什么的?
  苏洁哭了,趴在桌子上好几天,她想一定是因为她还不够有个性。
  三
  顶着红色的爆炸头出现在教室门口时,苏洁引起了全班轰动,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嘴巴张成O字,拽起苏洁的胳膊就往外拖:“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苏洁不搭理他,硬要往里走,班主任则不管不顾一路领着她到理发店,冲着理发师说:“把她的头发给我弄回来。”
  漂洗、染黑、拉直,苏洁盯着镜子里清汤寡水的样子不满极了,班主任一走她又要求理发师把头发弄回去,如此再三,直到理发师宣布她的头发已经不能再折腾了为止。
  这场斗争持续了整整一个星期,班主任最终妥协了,苏洁得以顶着爆炸红发行走在校园内,每次路过李牧之的班级,苏洁都会用余光往里张望,她心里很忐忑,希望李牧之能看她一眼,可是没有,整个学校都轰动的事情,李牧之却没有发表任何见解,面对面走过,也只是淡淡地笑一下。那段时间苏洁的情绪沮丧到了极点,听不下课,一照镜子就觉得自己平庸难看,成绩更是一落千丈。班主任找她谈过好几次话,她就是一言不发。
  她觉得自己倒霉可笑。把头发弄得像个火星人却还是没有换来李牧之的青睐。圣诞节那天,她对着天空许了个愿望:希望有个男孩喜欢她,仅此而已。
  四
  圣诞老人竟然显灵了,苏洁挂在课桌边的圣诞袜里,神秘地塞了一封匿名信,信上写着,我们能不能交个朋友。苏洁一开始以为是恶作剧,随手丢在一旁,可这信一封一封接二连三地来。苏洁的心怦怦跳着,她把回信折好放进长筒袜里,第二天竟准时消失。于是,你来我往,这很快变成了苏洁生活里的一种期待。
  男孩让苏洁喊他大吴,他会和苏洁说些家长里短的烦恼,夸她特立独行,聪明伶俐,让人欣赏,苏洁也愿意向他敞开心扉,告诉他她为什么要染红色的头发,告诉他她和李牧之的故事,她想要变得更酷一些,更漂亮一些,可大吴说,你原本就很漂亮啊。
  “爱一个人,就应该爱她原本的样子!”大吴对苏洁说,苏洁把这句话剪下来贴在床头。每天默念一遍,大吴说,他就喜欢苏洁原本的样子,不管是什么样子。苏洁觉得大吴挺有道理。心里甜蜜蜜美滋滋,李牧之不喜欢她,大吴才喜欢,于是,她心里的天平又偏向大吴,她换掉铆钉的鞋子,重金属的衣服,把头发弄成黑色梳得服服帖帖,她想象着大吴在学校某个角落能看到她,一举一动都自信多了。大吴在回信里夹着一张她的侧脸照片,穿着校服,扎着马尾,阳光打在脸上,她不知道大吴什么时候拍的,可照片里的自己的确美极了。回到家,她第一次站在镜子面前没有唉声叹气,她仔细观察,眼睛好像也没有那么小,嘴巴好像也没有那么大,鼻梁挺挺的,下巴也翘。她的笑容变多了,她对大吴说:“我想和你见面,可大吴说:“现在还不是时候。”
  五
  那年他们都在上高三,课业很紧张,苏洁没有怪大吴不肯出来见面,她知道大吴成绩好,不想分心而已,苏洁问大吴要考那所学校,大吴说复旦,苏洁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可大吴说,我相信你,我们在那边见面。
  那大概是苏洁有生以来最努力的时候,每天只睡六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看书,遇到不会的题目她就问大吴,大吴总能给出详尽的解答。从来没有一个男生对苏洁这么细心照料,这么无条件地欣赏和热爱,苏洁回想起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心要被温暖得融化掉。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躺在床上想象大吴的样子,怎样的眼睛,怎样的鼻子,怎样的嘴巴,不过苏洁觉得不论大吴长得怎么样她都喜欢。就像大吴说的,“爱一个人,就应该爱她原本的样子!”
  模考、高考、放假,苏洁以年级第七名的成绩顺利地收到了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同学们都很惊讶,班主任更是瞪大眼睛,夸奖苏洁是他见过的进步最大的学生。离校之前苏洁在圣诞袜里拿到了大吴的最后一封信:“你自信的时候更美,有缘再见。”
  苏洁把它揣在口袋里。
  整整36封信,苏洁很乐意把它们称作情书,她折了36只纸鹤,同信件放在一起,计划着去了复旦之后,见到大吴要亲手交给他。可是开学注册,她没有看到大吴的“身影”。哪怕她在床头,课桌、自习室里挂满圣诞袜,也再没收到大吴的来信。
  他去哪儿了?他消失了吗?那之后苏洁把大吴给她的信带在身边,沮丧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化作青春的厚重和动力。因为变得自信,苏洁很快遇到了追她的男孩,顺利的恋爱,毕业,结婚。只是她仍然很好奇,那些年到底是谁给了她那么多封情书以及那么多份关怀,是同桌王炳,班长李冉或者胖胖的团支书?
  她不得而知。
  很多年后同学聚会。
  她提起这一茬,有人嬉笑着说知道是谁,苏洁却急急地示意他住嘴,深思熟虑过后还是不要他说。青春的时光这么短暂,而对人一生的影响又这么长足且深刻,前路已定,苏洁这才发现自己的好奇早就变成了感谢,感谢整个青春的“恋情”,感谢那个好心少年的“情书”曾经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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