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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化学新课标有关课程性质中明确强调,义务教育阶段的化学课程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启蒙性和基础性。既提供给学生未来发展所需要的最基础的化学知识和技能,又要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知识、科学方法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在活动中激发学生交流讨论,启迪思维,拓展视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意识。文章从三个方面入手论述了新课改条件下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