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具备一定定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将所承包的饭店、商店或工厂转包他人进行经营是不合法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此情况提出解除承包合同。那么。如果承包人以委托他人代理经营的名义,而变相进行转包,或者在事实上全权委托他人代理经营而自己不参名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发包人是否也有权要求解除承包合同?笔者曾代理过这样一起“饭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给笔者以很大的启示。案件事实经过1995氏9q20日,某市乐亚经济技术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乐亚公司”,全民所访制主业),将其下设“乐亚餐厅”承包据一队率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