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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利益的重新分配,事关农村林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明晰产权的同时,还必须大抓机制的创新,激活整个林业。我们在整个林改过程中狠抓落实,注重创新,主要做法是:
一、明晰产权做到“四个到位”
我县紧紧围绕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这个核心,确保各项程序得到严格遵守,各个环节都能准确到位,使主体改革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一 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到位,形成改革合力。县乡村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形成了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林改的良好局面。全县制订县、乡、村林改方案1647个,做到了一村一策,一组一案。村组方案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具体化,以阳光操作确保林改政策在基层实施不走样,坚决防止会议不表决、表决无记录、会后再推翻的现象发生。
二 宣传培训、责任落实到位,营造改革氛围。全县共举办县、乡林改培训班50期,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在省市县媒体刊登播发林改系列报道200余篇,发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辅导读本》3.5万余本,为推进林改营造了浓厚氛围。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乡领导包村、村干部与驻村干部包组、林业站包技术的负责制。县政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林改进展情况。
三 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到位,尊重客观事实。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及时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对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环节,坚持做到“两个三分之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四 依法林改、权属落实到位,确保产权明晰。对集体经营的山林实行“山权落实到户,林地允许互换,林木竞标拍卖,内部联户竞买,利益均衡到人,差额实行找补”,能均山的均山,难以均山的均林折股,难以均林的实行资源评估均利等形式,平等落实农民权益。
目前,全县已完成98%应发证山场的现场核实、勘界勾图、四至签字等外业任务,完成85%以上的应发证山场的明晰产权任务,改革综合进度在湖南省位居前列。
二、深化改革推进“三大创新”
在扎实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我们启动了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 稳步推进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按照“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廉洁高效”的要求,调整精减了林业机构,初步建立了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林业运行机制。
二 稳步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组建了县林业要素市场,搭建林权和林产品交易、流转、融资的服务平台。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拓宽了林农融资渠道,增强了林业发展后劲。
三 稳步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县政府出台政策,通过林业要素市场这个平台,从资金项目、技术服务、信息传递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方位扶持。
三、改革成果体现“四点成效”
主体改革的扎实到位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使林业发展的活力得到迸发,推动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初步显现出来。
一 强化了分类经营,促进了生态保护。转变了商品林经营模式,全县以山权为单位,以15-30年为轮伐期,进行统一规划,并严格执行。实行砍造挂钩制度,解决了“只砍不造”或“批少砍多”问题;确立了重点公益林保护区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时到户。
二 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林改后,90%以上的山林都是村民的“自家林”,农民“山当田耕,林当菜作”,森林火灾和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少了。通过确权发证,四至界线清楚了,林权纠纷少了。同时,通过林改,乡村干部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依法维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识明显提高,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和谐。
三 盘活了林业资产,带动了经济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2009年林工产业产值突破14亿元,税收增幅达150%,带动社会就业2万多人。
四 搭建了创业平台,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产权明晰,减税让利等政策措施保障,充分调动了全社会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合理流转,为林场经营、专业造林、精深加工等提供了创业平台,企业建基地、公司带农户、专业合作等经营模式大量涌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畅通林权抵押贷款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搞好森林资源评估师队伍建设和林业担保公司的筹建工作,加速林业要素市场的运转。同时,不断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让国家的惠林政策深入千家万户,真正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林业持续发展的目标。
(责编:于源)
一、明晰产权做到“四个到位”
我县紧紧围绕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这个核心,确保各项程序得到严格遵守,各个环节都能准确到位,使主体改革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一 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到位,形成改革合力。县乡村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形成了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林改的良好局面。全县制订县、乡、村林改方案1647个,做到了一村一策,一组一案。村组方案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具体化,以阳光操作确保林改政策在基层实施不走样,坚决防止会议不表决、表决无记录、会后再推翻的现象发生。
二 宣传培训、责任落实到位,营造改革氛围。全县共举办县、乡林改培训班50期,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在省市县媒体刊登播发林改系列报道200余篇,发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辅导读本》3.5万余本,为推进林改营造了浓厚氛围。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乡领导包村、村干部与驻村干部包组、林业站包技术的负责制。县政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林改进展情况。
三 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到位,尊重客观事实。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及时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对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环节,坚持做到“两个三分之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四 依法林改、权属落实到位,确保产权明晰。对集体经营的山林实行“山权落实到户,林地允许互换,林木竞标拍卖,内部联户竞买,利益均衡到人,差额实行找补”,能均山的均山,难以均山的均林折股,难以均林的实行资源评估均利等形式,平等落实农民权益。
目前,全县已完成98%应发证山场的现场核实、勘界勾图、四至签字等外业任务,完成85%以上的应发证山场的明晰产权任务,改革综合进度在湖南省位居前列。
二、深化改革推进“三大创新”
在扎实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我们启动了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 稳步推进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按照“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廉洁高效”的要求,调整精减了林业机构,初步建立了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林业运行机制。
二 稳步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组建了县林业要素市场,搭建林权和林产品交易、流转、融资的服务平台。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等文件,拓宽了林农融资渠道,增强了林业发展后劲。
三 稳步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县政府出台政策,通过林业要素市场这个平台,从资金项目、技术服务、信息传递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方位扶持。
三、改革成果体现“四点成效”
主体改革的扎实到位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使林业发展的活力得到迸发,推动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初步显现出来。
一 强化了分类经营,促进了生态保护。转变了商品林经营模式,全县以山权为单位,以15-30年为轮伐期,进行统一规划,并严格执行。实行砍造挂钩制度,解决了“只砍不造”或“批少砍多”问题;确立了重点公益林保护区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时到户。
二 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林改后,90%以上的山林都是村民的“自家林”,农民“山当田耕,林当菜作”,森林火灾和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少了。通过确权发证,四至界线清楚了,林权纠纷少了。同时,通过林改,乡村干部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依法维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识明显提高,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和谐。
三 盘活了林业资产,带动了经济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2009年林工产业产值突破14亿元,税收增幅达150%,带动社会就业2万多人。
四 搭建了创业平台,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产权明晰,减税让利等政策措施保障,充分调动了全社会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合理流转,为林场经营、专业造林、精深加工等提供了创业平台,企业建基地、公司带农户、专业合作等经营模式大量涌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畅通林权抵押贷款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搞好森林资源评估师队伍建设和林业担保公司的筹建工作,加速林业要素市场的运转。同时,不断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让国家的惠林政策深入千家万户,真正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林业持续发展的目标。
(责编: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