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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允许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加快建立普惠农村金融体系,要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农村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这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三大任务,目标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制度与机制上的保障。
《决定》中的一个亮点就是关于农村金融的论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哪一项都离不开金融服务与支持。这次中央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并把它提高到“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层面,由此可见我国改变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现状的决心。
有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10月末,全国共有7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且,在这现有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62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此外35家机构正在筹建。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近日召开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将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提高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农村金融的改革步伐似乎越来越快了。尽管近几年来我国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也作出了很大努力,但农村仍然缺乏足够的金融资源,农户和农村企业仍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约束,农村资金仍在大量外流。
不能否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的一个“软肋”。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什么?目前存在哪些问
题?应从哪些方面着力我们急于知道答案。
历程
事实上,多年来对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一直都没有间断。
从2005年起,人民银行开展了“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试点, 2007年银监会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我国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监管,保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存贷款持续增加,金融服务已覆盖了绝大部分农村地区。
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9)显示。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服务网点为12.4万个,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比重为23.4%;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12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2%,占GDP的24.8%。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利润总额和资产利润率增长较快。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生深刻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日益提高使得对农村金融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各项事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整部农村战略转变的政策,这就必然酝酿着一场改革。
“积极推行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会有一个实质性的变化,即通过系统性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使农民贷款更加方便、手续简便、效率更高,融资的数量更多,担保的方式和手段更灵活。”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钟永生表示。
钟永生表示,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就是能够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能够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所必须的金融产品的要求,和城市金融保持一种协调融合的机制,能够应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的危机所需要,保证农村整个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创造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环境。
“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允许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加快建立普惠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全方位地为‘三农’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是要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农村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表示。
关于网点、贷款数额
目前,影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网点不足。
近年来,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从业人员逐渐精简,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过去十年间,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撤并了3万多家机构网点,现在基本都在县及县以上的地区经营。
“一个直接的客观原因就是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过程中,它的运行成本和收益不对等。”钟永生表示。他进一步解释,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民往往需要的是非常小额的贷款,而且这个贷款办理的手续麻烦,抵押品又不足。这样导致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不具备比较优势,其业务活动往往无法适应小农经济,也无法解决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高风险和巨额成本等问题。农村的网点越来越少,农民越来越得不到金融服务,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这次《决定》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有明显突破,《决定》指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这将为农村注入更多新鲜的金融血液。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经过浪里淘沙,已经成为目前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之所以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还要归功于它运行在乡级,具有网点多、直接对农户的特点。
徐小青表示,尽管近年来农信社已有盈利,但还需要解决对东中西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农信社,采取有差别支持政策,以及探讨实行适度的监管方式,鼓励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于农户。为此,《决定》要求继续“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政策目标是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产权明晰的社区性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好直接服务农民的作用。
在钟永生看来,当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目前我们的银行真正给予农民贷款的钱太少。从国家来说是高度重视农村发展,但就目前的金融制度来说,我们是把农村的钱抽调来给城市发展,反而没有把城市的钱来增加农村的发展,没有反哺农村。
在这个问题上,《决定》也给金融机构提出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明确“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决定》要求,“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关于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深化的重要工具,是农村金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严重不相称。
有数据显示,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51.8亿元,承保农作物2.31亿亩,大小牲畜5771.39万头(只),家禽3.25亿羽(只),仅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1126亿元风险保障。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一方面,导致“三农”经济收入平稳增长缺乏保障;另一方面,也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较高。
“祸兮福所倚”,今年的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在给我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的同时,反而也激发了农民的保险意识。
“中国农村金融过去长期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农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实际上受自然环境的影响非常大。”钟永生说,“建立一个完整健全的保险体系刻不容缓,尽管这不能一蹴而就。”
徐小青介绍说,建立有政府扶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也是不少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条经验。
我国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这种业务是商业性的,险种少,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也少。由于农业生产有诸多不确定的自然风险,保费收入少而费率高,因亏损导致农保业务量萎缩。2004~2006年三年间保费收入为20.03亿元、保额1294亿元。到2007年保费大幅度上升到51.8亿元,风险保障1126亿元,有450万农户获得了32.8亿元农业保险赔偿。2008年,中央财政的农险保费增加到60.6亿元。为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并尝试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关于信贷抵押担保
当前,信贷抵押担保等发展尚不能满足农民需求。并且,目前很多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社的坏账非常多。“之所以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少是因为贷款的数额小,贷款的数额也不敢大,大了没有担保,会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钟永生说。
缺乏抵押担保物品是农民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利用部分财政资金引导农村开展抵押担保创新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国际上,如荷兰等国家采取财政出资建立担保基金等形式,促进农村信贷发展;美国通过以农产品保护收购价格作为计价基础,要求信贷部门可以用农产品进行抵押担保。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据央行统计,到2007年末,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有7819万户,约占我国农户总数的33%。
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决定》提出了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的明确要求。
“特别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研究在给农民提供贷款的方式时间、担保物等选择上更多的自由、更多的方便,更贴近农民,这是它们要做的创新的工作。”钟永生表示。
徐小青认为当前需要在三个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试验。一是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逐渐普及建立农户资信档案、记录和评价系统。支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发放无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特别是根据《决定》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试点工作。二是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探索试验多种担保办法,如鼓励政府出资,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试验建立由政府通过再保公司,为商业性担保机构提供农贷的再担保机制。三是针对农村金融缺少抵押品的现实,探索新的贷款抵押方式和品种,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如探索发展动产抵押、仓单质押以及林权与水域滩涂使用权的权益质押贷款。
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可以拿着林权证抵押贷款,可是,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他们拿什么做抵押?一段时间以来,围绕着“农民是否能用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产做抵押”的讨论越来越多。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清晰地表明了中央的政策方向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规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但承包林地、四荒地的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因为前者是农民生活的必需品,而后者是农民维持温饱所需之外的生产资料。在现阶段,探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主要靠加强研究金融服务、体制和产品创新,如可以用农产品、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等动产作为贷款抵押品。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品。
如何深入民心
在广州市增城新塘镇,记者随机问了几个农民,问他们知不知道现在中央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以后贷款方便了,他们都知道,但是问到具体怎么申请贷款,需要哪些准备,他们还是一无所知。
钟永生也表示,在调研时候问过一些农民,他们对这些政策也是不太了解。
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农民都不知道政策,如何能做到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呢?
“比如说过去农民不知道去哪个地方贷,我们通过政策上引导他让他知道应该在哪个地方贷,通过什么方式贷。这个主要靠宣传,除此之外,要通过制度创新。”钟永生说。
他进一步解释,比如农村金融体系创新,要做一揽子方案出来,那么,我们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组织、农民多方共同努力来探讨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这个创新的过程是一个和农村金融需求不断调和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把这个制度创新出来,农民拿去就现成的就可以用的。“这个创新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金融体系很复杂,如果简单的方式肯定有风险。”钟永生说。
除了宣传,商业银行首先要扩大对农村经营的网点,探寻基层网点运营的新模式,以提高网点运营的效率及对农村服务的质量。其次,增加对涉农资金的支持力度。最后要探讨农村小额贷款和给农村产业规模贷款互相结合的新模式,以提高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服务质量和自身运营的经济效益。“只有多策并举,不断创新,我们的政策才能深入人心。”钟永生表示。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三大任务,目标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制度与机制上的保障。
《决定》中的一个亮点就是关于农村金融的论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哪一项都离不开金融服务与支持。这次中央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并把它提高到“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层面,由此可见我国改变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现状的决心。
有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10月末,全国共有7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且,在这现有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62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此外35家机构正在筹建。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近日召开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将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提高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农村金融的改革步伐似乎越来越快了。尽管近几年来我国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也作出了很大努力,但农村仍然缺乏足够的金融资源,农户和农村企业仍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约束,农村资金仍在大量外流。
不能否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的一个“软肋”。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什么?目前存在哪些问
题?应从哪些方面着力我们急于知道答案。
历程
事实上,多年来对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一直都没有间断。
从2005年起,人民银行开展了“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试点, 2007年银监会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我国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监管,保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存贷款持续增加,金融服务已覆盖了绝大部分农村地区。
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9)显示。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服务网点为12.4万个,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比重为23.4%;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12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2%,占GDP的24.8%。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利润总额和资产利润率增长较快。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生深刻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日益提高使得对农村金融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各项事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整部农村战略转变的政策,这就必然酝酿着一场改革。
“积极推行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会有一个实质性的变化,即通过系统性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使农民贷款更加方便、手续简便、效率更高,融资的数量更多,担保的方式和手段更灵活。”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钟永生表示。
钟永生表示,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就是能够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能够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所必须的金融产品的要求,和城市金融保持一种协调融合的机制,能够应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的危机所需要,保证农村整个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创造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环境。
“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是,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允许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加快建立普惠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全方位地为‘三农’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是要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农村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表示。
关于网点、贷款数额
目前,影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网点不足。
近年来,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从业人员逐渐精简,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过去十年间,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撤并了3万多家机构网点,现在基本都在县及县以上的地区经营。
“一个直接的客观原因就是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过程中,它的运行成本和收益不对等。”钟永生表示。他进一步解释,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民往往需要的是非常小额的贷款,而且这个贷款办理的手续麻烦,抵押品又不足。这样导致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不具备比较优势,其业务活动往往无法适应小农经济,也无法解决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高风险和巨额成本等问题。农村的网点越来越少,农民越来越得不到金融服务,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这次《决定》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有明显突破,《决定》指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这将为农村注入更多新鲜的金融血液。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经过浪里淘沙,已经成为目前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之所以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支农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成效,还要归功于它运行在乡级,具有网点多、直接对农户的特点。
徐小青表示,尽管近年来农信社已有盈利,但还需要解决对东中西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农信社,采取有差别支持政策,以及探讨实行适度的监管方式,鼓励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于农户。为此,《决定》要求继续“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政策目标是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产权明晰的社区性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好直接服务农民的作用。
在钟永生看来,当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目前我们的银行真正给予农民贷款的钱太少。从国家来说是高度重视农村发展,但就目前的金融制度来说,我们是把农村的钱抽调来给城市发展,反而没有把城市的钱来增加农村的发展,没有反哺农村。
在这个问题上,《决定》也给金融机构提出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明确“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决定》要求,“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关于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深化的重要工具,是农村金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严重不相称。
有数据显示,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51.8亿元,承保农作物2.31亿亩,大小牲畜5771.39万头(只),家禽3.25亿羽(只),仅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1126亿元风险保障。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一方面,导致“三农”经济收入平稳增长缺乏保障;另一方面,也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较高。
“祸兮福所倚”,今年的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在给我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的同时,反而也激发了农民的保险意识。
“中国农村金融过去长期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农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实际上受自然环境的影响非常大。”钟永生说,“建立一个完整健全的保险体系刻不容缓,尽管这不能一蹴而就。”
徐小青介绍说,建立有政府扶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也是不少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条经验。
我国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这种业务是商业性的,险种少,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也少。由于农业生产有诸多不确定的自然风险,保费收入少而费率高,因亏损导致农保业务量萎缩。2004~2006年三年间保费收入为20.03亿元、保额1294亿元。到2007年保费大幅度上升到51.8亿元,风险保障1126亿元,有450万农户获得了32.8亿元农业保险赔偿。2008年,中央财政的农险保费增加到60.6亿元。为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并尝试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关于信贷抵押担保
当前,信贷抵押担保等发展尚不能满足农民需求。并且,目前很多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社的坏账非常多。“之所以农村金融机构越来越少是因为贷款的数额小,贷款的数额也不敢大,大了没有担保,会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钟永生说。
缺乏抵押担保物品是农民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利用部分财政资金引导农村开展抵押担保创新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国际上,如荷兰等国家采取财政出资建立担保基金等形式,促进农村信贷发展;美国通过以农产品保护收购价格作为计价基础,要求信贷部门可以用农产品进行抵押担保。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据央行统计,到2007年末,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有7819万户,约占我国农户总数的33%。
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决定》提出了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的明确要求。
“特别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研究在给农民提供贷款的方式时间、担保物等选择上更多的自由、更多的方便,更贴近农民,这是它们要做的创新的工作。”钟永生表示。
徐小青认为当前需要在三个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试验。一是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逐渐普及建立农户资信档案、记录和评价系统。支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发放无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特别是根据《决定》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试点工作。二是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探索试验多种担保办法,如鼓励政府出资,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试验建立由政府通过再保公司,为商业性担保机构提供农贷的再担保机制。三是针对农村金融缺少抵押品的现实,探索新的贷款抵押方式和品种,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如探索发展动产抵押、仓单质押以及林权与水域滩涂使用权的权益质押贷款。
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可以拿着林权证抵押贷款,可是,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他们拿什么做抵押?一段时间以来,围绕着“农民是否能用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产做抵押”的讨论越来越多。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清晰地表明了中央的政策方向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规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但承包林地、四荒地的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因为前者是农民生活的必需品,而后者是农民维持温饱所需之外的生产资料。在现阶段,探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主要靠加强研究金融服务、体制和产品创新,如可以用农产品、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等动产作为贷款抵押品。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品。
如何深入民心
在广州市增城新塘镇,记者随机问了几个农民,问他们知不知道现在中央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以后贷款方便了,他们都知道,但是问到具体怎么申请贷款,需要哪些准备,他们还是一无所知。
钟永生也表示,在调研时候问过一些农民,他们对这些政策也是不太了解。
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农民都不知道政策,如何能做到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呢?
“比如说过去农民不知道去哪个地方贷,我们通过政策上引导他让他知道应该在哪个地方贷,通过什么方式贷。这个主要靠宣传,除此之外,要通过制度创新。”钟永生说。
他进一步解释,比如农村金融体系创新,要做一揽子方案出来,那么,我们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农村合作组织、农民多方共同努力来探讨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这个创新的过程是一个和农村金融需求不断调和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把这个制度创新出来,农民拿去就现成的就可以用的。“这个创新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金融体系很复杂,如果简单的方式肯定有风险。”钟永生说。
除了宣传,商业银行首先要扩大对农村经营的网点,探寻基层网点运营的新模式,以提高网点运营的效率及对农村服务的质量。其次,增加对涉农资金的支持力度。最后要探讨农村小额贷款和给农村产业规模贷款互相结合的新模式,以提高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服务质量和自身运营的经济效益。“只有多策并举,不断创新,我们的政策才能深入人心。”钟永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