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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可接受性问题是我国立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从产生立法可接受性问题的社会背景来看,现代社会语境下的法应被理解为一种理性对话过程后具有普遍可接受性的决议。据此,可以通过寻求能够确保理性对话过程的方法论来实现立法的可接受性。阿尔尼奥的法律方法论是这种值得借用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及其规则可以通过在现有的立法程序中进行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