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滥用起诉权的行为,并不是为了保护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而是利用诉讼活动这一特殊的方式,来达到使被告在物质上、精神上蒙受损失的目的。这种行为是毫无必要的和十分有害的,应通过改善执法和完善立法来制止这种行为,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滥用起诉权的行为及其特征所谓滥用起诉权,是指原告人以损害被告合法权益为目的,明知自己的诉讼请求没有实体法根据,仍向人民法院起诉,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主要特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