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财政部于2017年公布的《指导案例9号:XX仓库资格招标项目投诉案》(以下简称《指导案例9》)中,第一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这一要求进行了解释。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谈谈自己对“如何理解评审因素的细化和量化”以及“如何制定细化量化的评分标准”这两个问题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