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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研究与建构是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现有的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促进了"方法论的自觉",并对环境法学的"知识增量"作出了贡献,但从总体上看,其是一种"观念导向"的研究进路,缺乏理论与现实的互动,在研究前提上也有深入反思的必要。环境法学方法论应面向实践,遵循"问题导向"的研究进路,以解决具体的环境法问题为宗旨。